璧山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2018年4月20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电2018-04-15-01 | 璧山区来凤街道新七新村(往丁家方向)与丁家街道交界处公路旁一个泡沫厂,经常冒黑烟产生扬尘,并排放污水到附近农田。同时反映该泡沫厂旁一个回收旧废衣服的工厂,经常散落大量布条在公路旁,影响环境卫生。 | 来凤街道 | 大气污染、水污染、其他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璧山区海林包装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璧山区来凤街道新七村六组,法人代表王济东。该公司主要从事泡沫制品生产,主要污染物为燃煤废气。现场检查时未生产。生产中加热使用燃煤锅炉,锅炉型号为4蒸吨,共一台,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多管陶瓷除尘器及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脱硫塔产生的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脱硫废水中的煤渣经人工清理收集后外卖,车间外建有2个冷却循环水池,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外排行为及污染迹象。经查,该公司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渝(璧山)环排证[2015]0108号),有效期至2018年11月23日。由于该公司未生产,不具备监测条件,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将依据监测规范择期进行监测。 投诉人反映的旁边一个回收旧废衣服的工厂是重庆市璧山区精纯棉花厂,企业负责人李康敏,该厂主要利用废布条加工成棉花,其主要生产设备有破碎机3台,打包机2台。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粉尘,通过布袋收尘处置,属个人独资企业,租用厂房,面积约400平米。因处于新老设备的更新换代中,现场检查时未组织生产,据现场负责人介绍,新购的生产设备正在运回的路上。经检查现场周边环境,未发现异常排污行为及污染迹象。 | 属实 | 1. 要求海林包装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立即向来凤街道和区环保局报告,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将对该单位进行采样监测。区环保局将依据监测结果对该单位作出进一步调查处理。 2. 要求精纯棉花厂加强管理,新设备安装完成后需向来凤街道和区环保局申请验收,符合要求方能恢复生产。来凤街道将加强巡查,如发现该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区环保局等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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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2018-04-15-02 | 投诉人反映璧山区大路街道郭家村5组康明建材有限公司旁筛废铁灰的私人作坊铁灰污染道路的问题,该作坊的装载车辆经过康明建材有限公司时铁灰污染附近道路。投诉人称厂主是该村的队长王兴其,且没有环保设施。2018年3月区里环保局曾到现场处理过,但没有得到改善。 | 大路街道 | 其他 | 重庆市璧山区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保家第四收购门市部,负责人:王兴其,于2007年租用郭家村5社集体用地,2008年9月进行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从事氧化铁、铁灰贮存及销售,堆放面积为400平方米,现场堆放约60吨氧化铁铁粉,未发现生产行为,该场所无动力供电。该堆放场未采取“三防”措施,装卸及运输氧化铁过程中未采取任何措施直接散排,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情况属实。 | 属实 | 经大路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大路工商所共同研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 区环保局将对其进行立案处罚; 2. 责令重庆市璧山区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保家第四收购门市部立即对现堆放60吨铁灰转到符合“三防”条件的场所进行储存堆放,并对本场所立即采取“三防”措施进行整改; 3. 大路街道、郭家村委员会加强日常巡查,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区环保局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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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2018-04-15-03 | 投诉人来电咨询璧山区璧城街道上海城步行街珠宝店用音响做宣传产生噪音的处理情况,其称音响噪声仍然存在,要求尽快处理。 | 璧城 街道 | 噪声污染 | 投诉人反映的是周大生珠宝等6家珠宝店,位于璧城街道上海城步行街周围。4月15日,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6家珠宝店将音响放置于门外,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招揽顾客。 | 属实 | 现场对6家珠宝店进行了劝导及相关法律宣传,要求其立即回收音响并不得再播放出来,6家珠宝店当场收回音响并表示不再播放。区城市管理局告知其未经批准不得在城市道路设施上堆放物品,否则将给予从重处罚。区公安局告知其如果再次发生噪音扰民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庆市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违法人员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4月16日,在璧城街道日常巡查中,未再发现有噪音扰民行为。璧城街道将组织巡查人员,每天对该区域展开巡查,一经发现有噪音扰民行为,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严厉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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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2018-04-15-04 | 璧山区青杠街道沙坡村瓦窑屋基,距离周家店便民超市150米位置有一个铁皮围起来的烤漆加工坊排放油漆气味扰民,且下雨后加工坊背面有黑色的污水流出。 | 青杠街道 | 大气污染、水 污染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重庆巨瑞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为李渊,租用沙坡村二组三峡移民张碧万违章搭建的厂房从事计算机配件的加工生产,面积150平方米左右,现有机器设备3台,生产过程产生喷漆废气和激光刻字废气,喷漆废气经喷漆房喷淋处理后外排,激光刻字废气经烟筒收集后直接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房前雨水沟。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房前有少量污水,未见化粪池排口有污水排出,厂房外发现少量漆墨,废漆桶有固定房间存放,公司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属实 | (一)青杠街道现场责令企业停止违法排污行为,严禁违法生产,并要求企业在4月18日前拆除生产设备,将存放的废水和废油漆桶交有资质的公司处置。在此期间,由青杠街道和沙坡村安排专人24小时对该企业进行监管。 (二)区环保局对重庆巨瑞科技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根据环保法律法规作出进一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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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2018-04-15-05 | 璧山区丁家街道铜锣社区丁家屠场直排污水污染河流。投诉人称该污水通过屠场后面檐沟流至附近河流。 | 丁家街道 | 水污染 | 重庆市璧山区丁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畜禽定点屠宰、收购及销售。据现场负责人介绍公司目前每个月宰杀生猪约600头,主要作业过程为:生猪-宰杀-刨毛-劈半-内脏-边口-销售。在作业过程中需要的热水(约80℃)用蒸汽发生器加热,该设备使用生物质颗粒作燃料,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置后高空排放;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值、氨氮、动植物油、悬浮物、化学需要量)经生活污水净化池处置后一部分由重庆市璧山区华强清运公司清掏、疏通和转运,现场提供了该公司和重庆市璧山区华强清运公司2017年5月22日的清理协议书,但无转运台账;另一部分交由罗银、赵玲莉等几家农业种植大户用于果树和农作物施肥,现场负责人介绍此部分废水为免费提供,双方无协议或合同。现场负责人介绍公司从2017年5月至今无废水外排。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的排污口无水迹。该公司于1997年5月5日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档案号97-15)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报审表》(档案号97-15),于2002年8月20日取得《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申请竣工验收表》(档案号97-15),于2017年12月26日取得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渝(璧山)环排证〔2017〕0199号)。 | 属实 | 1. 加强对丁家生猪定点屠宰厂污水处理的环保巡查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确保环境安全。 2. 责成丁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建立生化池粪污清掏、转运等记录台账,保存好清污协议和台账等资料。 3. 新建污水管网,在污水截流处新建一个污水井,将丁家老城区截流后通过明沟排放的污水,用管道接入丁家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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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2018-04-15-06 | 璧山区大兴镇狮子村一组岔路口温氏集团往璧山方向500米位置的养鸡场排放难闻气味,500米左右都有很大臭气,严重影响生活环境。投诉人称鸡场规模大概1万多只,鸡场负责人叫黄永胜。 | 大兴镇 | 大气污染 | 大兴镇狮子村一社黄永胜养鸡场属限养区,建于2006年,鸡舍2栋,面积约700平方米,最大饲养量7000只肉鸡。现租给张显富饲养肉鸡(租期为10年,已租用2年),系温氏公司的养殖户,该批鸡已全部售出,场内鸡粪还未全部清理干净。 该场建有污水沉淀池1口约18立方米,污水被葡萄种植园作为肥料利用,干粪外销给其他种植户,未发现外排现象;养殖场距周围住户近,最近处约10米,夏天气味大,对住户有影响,情况属实。 | 属实 | 经大兴镇政府、区农委、区环保局共同研究,做出如下整改决定: 1. 责成养鸡场业主于4月18日前将剩余鸡粪处置完,停业整改,安装湿帘降温系统等设备并降低饲养密度(每平方米不得超过8只); 2. 责成温氏公司在该养殖场整改未完成前停止供给鸡苗; 3. 养殖场整改完成后必须经区农委、区环保局、大兴镇政府共同验收合格,方能从事养殖; 4. 由于该养殖场距离周围农户较近,大兴镇政府正在积极协调养殖场业主和承租方,双方解除承包协议,互不进行违约赔偿,该养殖场停止养殖。 以上决定,由璧山区大兴镇政府监督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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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2018-04-15-07 | 璧山区璧泉街道南门唐城易买盛超市冻库压缩机晚上12点过后每过几分钟工作一次产生噪音扰民,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 | 璧泉街道 | 噪音污染 | 经现场调查,投诉人反映的是南门唐城易买盛超市,该超市为食品超市,为个人经营,属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为舒健,超市面积约3000平方米,有两个冻库(一个保鲜库,一个冷藏库)冻库总面积约25平方米,有两个压缩机,都为自动控制监控机,24小时开机,保鲜库超过8℃压缩机自动运行,冷藏库高于零下17℃压缩机自动运行,两个压缩机都安装于该超市背后外墙,离最近的住户10米。 | 属实 | 璧山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根据相关监测规范对超市压缩机运行时产生的噪音进行监测,区环保局将根据整改情况及监测报告对该超市作出进一步处理。2018年4月18日上午,璧泉街道现场监督商家对超市外墙后的两个压缩机搬离至超市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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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电2018-04-15-08 | 1.璧山区璧泉街道凤凰城小区对面奥康工业园区有许多喷漆的电子厂、印刷厂和皮鞋厂产生难闻气味,其中亚瑞塑胶夜间偷排气味较为严重。投诉人称希望对这些企业的环评手续进行核查。 | 璧泉街道 | 大气污染 | 投诉人反映的是璧泉街道凤凰城小区对面奥康工业园区有许多喷漆的电子厂、印刷厂和皮鞋厂产生难闻气味,其中亚瑞塑胶夜间偷排气味较为严重,投诉人称希望对这些企业的环评手续进行核查。2018年4月16日,璧山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区环保局对奥康园区进行了排查。截至目前,园区内未完善手续的企业全部处于停产整改中,未生产作业。环保手续齐全的企业生产正常,在排查中发现亚瑞塑胶和加利加鞋业两家企业生产正常,重庆亚瑞塑胶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其排污口进行了取样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作进一步调查处理。重庆加利加鞋业有限公司修建在楼顶上的废气处理设施暂时停运,未停运生产刷胶生产线,属于环境违法行为,区环保局已对其下达了行政执法文书,并进行立案处罚。 | 属实 | (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加大对重庆亚瑞塑胶有限公司和重庆加利加鞋业有限公司的巡查频次,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 (二)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加大对奥康工业园的巡查频次,若发现辖区企业有未完善环保手续前擅自开工生产,将配合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三)璧山高新区管委会责令重庆加利加鞋业有限公司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由区环保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待重庆亚瑞塑胶有限公司监测结果出来后,由区环保局根据法律法规作出进一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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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信2018-04-16-01 |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富力璧山组团11号用地存在的问题:1.部分开挖土石方未全覆盖;2.在线视频和扬尘监控未安装。 | 璧泉街道 | 大气污染 | 信2018-04-16-01案件情况:4月16日下午,区城乡建委汇同我区环保局、璧泉街道的工作人员到了我区福顺大道“富力城璧山组团11号用地土石方”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是重庆家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对建设单位的土石方工程进行施工,现场负责人是刘胜银,电话13594651138,该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未对已开挖的裸露土进行全面覆盖,且现场未按规定安设扬尘监测系统。 | 属实 | 区城乡建委已给施工单位下发了《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停工整改,并对施工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详见立案审批表),现在已对施工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调查,该项目的违法事实存在,区城乡建委领导班子已会商对该公司予以处罚五万元的罚款,案子立案、调查、会审、下发处罚决定、案件终结需要一段时间,待区城乡建委将案子结案及企业缴纳罚款后报告督察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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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信2018-04-16-02 | 璧山区璧泉街道茅山路金科博翠天悦项目存在的问题:雾炮机使用频率待提高;2.土石方开挖工程,部分土方未覆盖。 | 璧泉街道 | 大气污染 | 信2018-04-16-02案件情况:4月16日下午,区城乡建委汇同我区环保局、璧泉街道的工作人员到了我区茅山路 “金科博翠天悦土石方”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是重庆市璧山区金科众玺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重庆天意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是李继忠,电话13908362573,该施工单位于3月10左右进场施工,由于建设单位认为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未达到合同签订的进度,要求施工单位退场,施工单位已于2018.4.10已停止了施工和建设单位谈判出场事宜,并于2018.4.13达成共识退场。(详见解除合同专题会会议纪要),在4月16日现场勘查该项目确实存在部分裸露土未覆盖,但确实未施工,该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未对已开挖的裸露土进行全面覆盖。 | 属实 | 区城乡建委已给建设单位下发了《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建设单位停止建设,覆盖裸露土,并对施工单位前期的违法事实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在已对施工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调查,该项目的违法事实存在,区城乡建委领导班子已会商对该施工单位予以处罚两万元的罚款。区城乡建委案子立案、调查、会审、下发处罚决定、案件终结需要一段时间,待区城乡建委将案子结案及企业缴纳罚款后报告督察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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