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第七批 2018年4月23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电2018-04-18-01 | 璧山区璧泉街道永嘉大道108号凤栖谷小区北门内6栋旁人行道上,近两三年人行道上一直堆放装修、生活垃圾。垃圾长期堆放,发出臭味,影响生活。小区业主同物管投诉多次,未解决。 | 璧泉 街道 | 其他 | 经现场调查,投诉人反映的是位于永嘉大道108号的凤栖谷小区。该小区共有24栋楼,目前是珠海葆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在为该小区作物业管理服务。小区正门朝向东林大道,所反映的北门属于侧门,位于小区6栋楼旁边。在北门内侧靠6栋楼一面的人行道上堆有约2.5米宽,10米长,0.5米高的树枝、建筑等垃圾。物业公司陈宏彬经理介绍说,该小区由于没有建设专门的装修垃圾投放点,该通道平时行人不多,所以在此临时存放,平时也不定时的进行了清运。 | 是 | 璧泉街道责成珠海葆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前对该处投放的垃圾彻底清运,并建立及时清运机制。清运中需要协助的问题及时与璧泉街道市政办联系。2018年4月20日上午检查,已经清运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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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2018-04-18-03 | 璧山区青杠街道大森村4组彭珍建养猪场,规模大约几十头。该养猪场粪便乱倾倒,气味难闻,蚊虫滋生,造成空气污染。向该村村长反映过,未得到解决。 | 青杠 街道 | 大气污染 | 经4月18日现场检查核实,该养殖场位于限养区,圈舍面积有120平方米,养殖有母猪3头,生猪21头,仔猪32头,建有130立方米的沼气池,沼液由周边农户用于农业种植,现场未发现有粪污外排情况,有养猪的气味,情况属实。 | 是 | 1. 青杠街道责成业主做好环境卫生,搞好消毒灭菌工作,严禁污水外排。 2. 青杠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兽医站和大森村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业主做好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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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2018-04-18-04 | 璧山区璧泉街道鹰嘴村距离便民服务中心1公里位置的水厂(大队自己办的水厂),近五年来都是黄色的脏水,今年的饮用水存在一股泥水味和鱼腥味。举报人称喝了水之后身上出现瘙痒症状,建议督察组实地查看村民家中饮用水情况。曾投诉过多次,一直没得到解决。 | 璧泉 街道 | 水污染 | 4月19日,璧泉街道会同区卫生计生委(疾控中心),来到璧泉街道鹰嘴社区现场调查,并采集了鹰嘴水站的制水水样。 4月20日,璧泉街道再次会同区水务局到璧泉街道鹰嘴社区走访调查了解情况。 经查: 1.反映人反映的鹰嘴社区新村使用的是鹰嘴农村人饮工程鹰嘴水站制备的人饮水。2016年底前,该农民新村住户使用的是净化罐式水处理设备。2016年,经鹰嘴社区向街道呼吁,璧泉街道与区水务局协商,共同出资在鹰嘴王家坟大塘下游新建成鹰嘴水处理站,2016年底开始试运行。新水处理站采取的是膜处理技术,该水站制备的水质较原处理系统出来的水质有较大提升。2017年,因春节后发现进水压力不足造成制水量不足,再次对水源地王家坟大塘进行大塘清淤、堵漏、坝体病害整治、加高库容等改造。2017年,有新村群众提出想接入城区自来水为水源的想法。璧泉街道协调渝山水资源公司进行了城区供水管至鹰嘴农民新村供水改造工程预算,经测算,共计需改造资金160余万元,但新村群众对筹资改水一直未形成统一改造意见,街道独立出资实施又存在实际困难。2018年春节后,璧泉街道再次积极与区水务局和渝山水资源公司沟通协商,想通过多方筹资建设的方式,解决城区供水管至鹰嘴农民新村资金筹集问题,当前正在多方协量中。 2.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向鹰嘴社区水站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立即整改;区疾控中心人员对现场饮用水进行了随机采样,正在进行水质卫生实验性检测,等待水质卫生结果。 3.鹰嘴水站为鹰嘴社区自管水站,当制水量不足时需联系设备建设维护公司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在供水设备出现故障时存在供水质量不稳定情况。 4.群众反映鹰嘴村水厂制水呈黄色,有泥水味、人喝了身体瘙痒的问题不完全属实。 | 不完全属实 | 一、处理情况 2018年4月20日,璧泉街道会同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疾控中心)、鹰嘴社区在璧泉街道二楼会议室召开协调会,鹰嘴社区水站水质问题等进行了协调,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1. 责成鹰嘴社区负责人强化对鹰嘴水站的管理,务必强化管理人员责任心,加强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及早发现问题苗头并通知设备维护企业来员处置; 2. 区卫生计生委(疾控中心)将不定期开展制水抽测,及时把控水质变化,以确保群众用水水质。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 由璧泉街道牵头,召集区水务局、区财政局、渝山水资源公司研拟鹰嘴农民新村连接城区供水管的供水补贴筹资改造方案,向区政府争取有关优惠改水政策支持,安装后让新村群众吃上城区自来水,推进该农民新村供水水质问题的彻底解决。 2. 鹰嘴社区再次组织农民新村住户召开业主会议,协商落实群众供水改造中群众自筹部分的资金落实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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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2018-04-18-05 | 1、璧山区丁家街道环城路小广场对面,有一家屠宰场负责人叫何涛,每年屠杀一千只羊以上,乱排粪便、污血至对面池塘和农田,且气味特别难闻,污染周边环境。2、丁家街道丁家中学下面的河沟常年被污染(不知道污染源),政府这边整改没有明显的效果。 | 丁家 街道 | 大气污染、水污染 | 第一项问题调查情况: 何涛屠宰点基本情况 经璧山区环保局、璧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丁家街道环保科、丁家畜牧兽医站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何涛羊屠宰点,位于丁家街道天灯村10组(丁家街道环城路小广场对面),一个农家院落,经何涛本人介绍,他本人是在丁家农贸市场从事羊肉销售的,从2014年开始在其他地方购买山羊进行屠宰。在冬季羊肉市场销售旺季每天能屠宰2-3只羊,在淡季一般几天才屠宰一只羊,今年从过年后到现在由于羊肉销量不好,一只羊都没有屠宰过;现场查看何涛院内有一栋羊舍作为待宰圈有50㎡左右,在待宰圈外面坝子屠宰羊;羊圈舍外修有一个容积约6m³的沉淀池,用于养羊所产生的粪污收集等,但收集池有渗漏现象;现存栏有山羊9只(其中母羊4只,羔羊5只),临床检查9只山羊中有一只疑似患有羊痘病(现已隔离),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屠宰设施。尚未发现有违反《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为和排污现象。已向何涛宣传《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其严格遵守。重点凭《动物防疫合格证明》调运羊,动物产品也要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做好记录,建议其到附近区县牛羊屠宰场进行屠宰。如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查处。 第二项问题调查情况: 丁家中学片区污水管网建设情况 经丁家街道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河沟属石垭村部分农田的自然排水沟,流经沙堆社区、铜锣社区,丁家中学旁属沙堆社区,沙堆社区二期污水管网新建项目于2017年规划立项,2018年1月正式进行建设,在箱涵内通过壁挂方式布置污水管道,保证沙堆社区生产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并对该河沟进行清淤,清淤量约10000m³,工程已于2018年4月18日完工并经区生态办等部门初步验收合格。2018年丁家街道现正在布局实施三期污水管网建设,对鸿肯机械厂、禾悦酒楼、丁家小学等污水未收集完的地方进行污水管网建设,现初步设计图纸已经做好,正在有序跟进立项、财政评审等工作。 | 是 | 第一项问题整改处理意见 1. 加强对何涛宰羊场的环保巡查监管,确保屠宰废水、粪污不排入外环境。建立并保存好废水、粪污使用台账。 2. 责成何涛立即对收集池进行维修,确保无渗漏情况;同时,责成何涛对收集池进行加盖密闭处理,防止废气扰民。责成何涛三天内整改完成,整改情况由丁家街道兽医站进行检查验收。 3. 责成何涛保持周边环境卫生,由丁家街道兽医站进行日常监管。 第二项问题整改处理意见 1. 加强管理,在2018年4月22日前对漂浮物进行清理、打捞。 2. 加强对排污企业和餐饮行业的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告知区环保局。 3.加强对污水管网的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对河沟栽种水生植物,进一步净化水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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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2018-04-18-06 | 璧山区大兴镇长隆村2组的塑料加工厂,晚上加工塑料颗粒,偷排难闻的胶臭气味和浓烟,严重污染空气,加工时产生噪声扰民,且排出的污水流入附近池塘,严重污染周边的池塘和农田(特别是厂里厕所旁的池塘)。 | 大兴镇 | 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 | 经调查核实,确定被举报对象为重庆卓力塑胶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塑胶颗粒生产,生产工艺:原料-搅拌混合-加热-拉丝-切割-包装成品。原料种类为聚丙烯等,经营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工人10余人。生产设备有搅拌混合机1台,挤塑机2台,切粒机2台,吹风机2台。于2015年办理了“四清四治”环保手续【渝(璧山)环验(2015)0197号(C类)】。2018年4月17日接到市环保督察组交办单,区环保局和大兴镇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2018年4月19日晚上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无法进行监测,按照“四清四治”要求该公司挤塑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高空排放,由于出现破损存在安全隐患,该公司拆除了挤塑机废气收集罩,现目前新的集气罩正在制作过程中,部分生产原料堆放在厂区空地,上方用工棚遮挡,在装卸原料过程中撒落至地面少许原料颗粒存在经雨水冲涮后进入雨水管道后外排的可能,生活废水进入旱地用于农灌,拉丝冷却工艺采用循环水冷却降温,冷却水不外排,噪音经厂房挡墙隔离后外排,现场未发现有焚烧废旧塑料行为。 | 是 | 经大兴镇政府、区环保局共同研究,做出如下整改决定: 1. 责令该单位立即安装好挤塑机废气收集罩,堆放工棚下的原料须完全遮盖,装卸过程中撒落的少许原料颗粒须及时清扫,防止雨水冲刷后进入外环境,妥善处置生活污水,防止直接外排。 2. 责令该公司整改完毕且经区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生产,再由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或具有监测资质的公司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重庆市璧山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将根据监测报告做进一步处理。 3. 加强巡查,坚决防止该公司私自复产。如发现未经验收私自复产,立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以上决定,由区环保局和大兴镇人民政府共同监督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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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2018-04-18-07 | 璧山区青杠街道塘坊社区智能工贸住宿楼楼顶做摩托车喷漆的烤漆厂,产生粉尘和难闻气味扰民。4月14日反映过,相关执法人员去检查之后,该工厂上班时间从白天调至晚上(8点到凌晨5点)进行工作。 | 青杠街道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重庆琉渠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人:皮灿,总经理:刘永科。该公司于2017年8月1日租用重庆智能工贸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塘坊片区双朝北路9号的厂房建设摩托车配件涂装生产线,并于当月投产。主要的生产工艺为:摩托车零配件-前处理(打磨)-喷漆-烘干-成品。喷漆产生的废气经简易水帘吸附后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进行生产,经查该公司员工考勤表和每月生产计划单和出货单等资料,证明其摩托车配件涂装生产线于2017年8月开始生产,检查时喷漆工艺停产,其它工艺正常生产。经查,该公司摩托车配件涂装生产线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相应的生产线投入生产。璧山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区环保局于2018年4月15日和2018年4月19日两次到现场进行处置。 | 是 | 1. 区环保局2018年4月15日已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下达了执法文书,对其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 2.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根据高新区规划环评要求,塘坊片区属于喷涂行业限制审批区域,且该公司与重宾食品生产车间环境安全间距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喷涂生产线不具备整改条件,责令其主动关闭,撤除生产线和车间相关设施设备。现场现存在的喷涂废水和危险废物交由具有资质的公司处理,及时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018年4月17日该公司已经开始自行拆除相关设施设备,目前所有喷涂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现场已无法进行涂装生产,其他相关设施正在拆除过程中,残存的危险废物正在办理转运联单和联系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 3.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和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加强巡查,督促其尽快撤除生产线和车间相关设施设备,及时转运现场存在的危险废物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该公司如不整改,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区政府予以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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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2018-04-18-08 | 璧山区璧城街道南街战斗路何妹烧烤店,晚上排放油烟扰民。 | 璧城 街道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璧山区何妹烧烤店,经营者为何顺丽,在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战斗路96号从事烧烤经营,经营面积约90平米。现场检查时,油烟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再进入烟道高空排放。经营时间为18点至凌晨12点左右。门面后窗户进行了密封,顾客室前面门未采取隔音措施,可能造成噪音扰民。 | 是 | 1.责令何妹烧烤店立即请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油烟监测;油烟监测报告必须于4月30日前提供给区环保局;各部门将根据监测报告做进一步处理。4月19日,该店已找好第三方监测机构将于21日开展油烟监测。 2.责令何妹烧烤店在经营过程中劝阻消费者大声喧哗,区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后将立即到现场处置;立即在顾客室前面安装玻璃滑门,晚上有顾客时必须保证滑门关闭以达到隔音效果,后面玻璃窗也必须保持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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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电2018-04-18-09 | 璧山区大路街道红瓦房到六塘方向红旗路中的其中一段公路(龙泉村7组位置道路),路基未铺沥青,引起扬尘扰民,存在时间大概三月左右。 | 大路 街道 | 大气污染 | 璧山区红七路(红瓦房至七塘段)改建工程(大路段)项目,施工单位为四川蜀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工期8个月,于2017年11月26日进场施工,红瓦房至六塘场镇段(龙泉村7组路段)于2018年1月30日铺设水稳层。因六合社区场镇实施人行道改造工程与红七路改建工程交叉作业,场镇段道路未交付红七路改建工程,导致水稳层未铺设完毕,工程未进入沥青层铺设工序。 大路街道及区交委在日常巡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对水稳层进行了日常的洒水养护。但由于近期气温升高,加之红七路是六合社区进出主要道路,无法长期断道施工,水稳层完工后社会车辆已开始通行,在车辆通过时会产生扬尘。群众反映该路段扬尘扰民,情况属实。 | 是 | 经大路街道、区交委共同研究,做出如下整改决定: 1. 责成四川蜀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未铺设沥青路面的路段每天不定时实施洒水降尘,保持该路段清洁湿润。 2. 责成四川蜀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交接六塘场镇施工作业面,倒排施工作业工期计划表,报大路街道办事处、区交委备案,并严格按照工期计划表实施作业,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以上决定,由大路街道监督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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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电2018-04-18-10 | 璧山区璧泉街道红宇大桥路段车辆半夜三更鸣笛噪声严重扰民,特别是出租车噪声更为严重。投诉人称居住在家怡和景苑小区受车辆鸣笛噪声污染严重。 | 璧泉 街道 | 噪声污染 | 红宇大桥是璧山城区主要道路通道之一,属于禁鸣区内。投诉人所在怡和景苑小区位于红宇大桥东桥头、红宇大道与沿河东路南段、莲花街交汇处,往来车辆多且人车未有效分流,存在车辆通行时鸣笛情况。目前,区城市管理局正在红宇大桥两端修建桥下人行通道。 | 是 | 一、处理情况 1. 璧泉街道于2018年4月19日下午召集区交警支队璧泉大队、区交委在璧泉街道五楼会议室召开案件处置工作会,商议对红宇大道汽车鸣笛噪声扰民处置事宜。 2. 区交委责令璧山区所有客运企业立即通过GPS群发短信的方式通知所有公交、出租车驾驶员、管理人员,严禁在禁鸣时段和禁鸣区域鸣号,做到文明行车。 3. 区运管所和客运企业一同上路开展公交、出租车禁鸣宣传。 4. 区交警支队璧泉大队与璧泉街道、区交委于2018年4月19日、20日在红宇大桥开展联合执法和宣传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区交警支队不定期的在城市主要路段开展执法行动,警示和震慑汽车在禁鸣区内鸣笛行为。 2. 增加繁华路段禁鸣抓拍设备,杜绝部分驾驶员乱鸣喇叭习惯。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璧山手机报、璧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号召驾驶员文明行车,礼让行人,在禁鸣区禁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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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2018-04-18-11 | 璧山区璧城街道向阳街农贸市场附近中国黄金店使用音响设备广告宣传,持续时间为每日8时21时,产生噪声扰民。 | 璧城街道 | 噪声 污染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中国黄金珠宝店,位于璧城街道向阳街向阳农贸市场附近。4月19日,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中国黄金珠宝店将音响放置于门外,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招揽顾客。 | 是 | 对中国黄金珠宝店进行了劝导及相关法律宣传,要求其立即回收音响并不得再播放出来,珠宝店营业人员当场收回音响并表示不再播放。区公安局告知其如果再次发生噪音扰民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庆市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违法人员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地,处2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4月20日、21日,在璧城街道日常巡查中,未再发现有噪音扰民行为。璧城街道将组织巡查人员,每天对该区域展开巡查,一经发现有噪音扰民行为,立即通知其他部门进行严厉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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