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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2018年5月4日)
2018-05-05
来源:

璧山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八批  2018年5月4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电2018-04-29-01  璧山区璧泉街道帝景花园小区霜天冻库安装的制冷外机与居民住房较近(两米以内),每日6点至20点外机工作产生噪声扰民,影响居民休息。璧泉街道噪声污染
      璧泉街道、区环保局到现场检查核实,该单位为璧山区双天食用农产品经营部,个体经营,主要从事冻库出租,地址为璧泉街道一天门柿花街130号,检查时,冷冻库房配套的压缩机正在运行,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压缩机外排噪声进行了监测,据经营者介绍,压缩机夏季运行约8小时/天,冬季运行约5小时/天。经营者介绍计划5月30日前对设备进行整改(由风冷改为水冷)。
   
1.   要求负责人加强管理,确保压缩机外排噪音稳定达标排放,严禁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中午12时至14时从事高噪声作业。
    2. 区环保局将根据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2电2018-04-29-02璧山区青杠街道白云大道杨柳街重庆特驱饲料有限公司发出臭味,厂外500米左右的住户均能闻到,影响附近居民健康。青杠街道大气污染4月18日,青杠街道、区环保局对重庆特驱饲料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该公司主要从事家禽饲料生产加工,原料为粮食(豆粨、玉米等)通过粉粹、配比、制粒、打包等工序生产为家禽饲料,生产过程主要污染为噪声、粉尘,安装有消音器、围墙隔音降噪处理设施,粉尘通过布袋收集处理,现场检查时正在从事生产,有一台燃煤锅炉正使用中,天然气锅炉安装完毕但未使用,企业负责人介绍在半个月内天然气改造完成后将使用天然气锅炉,停止使用燃煤锅炉。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异常排污行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未闻见明显臭味。
    4月30日,青杠街道和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场核实时企业未生产,企业负责人介绍该公司正在放“五一劳动节”,在节日后将用2—3天时间将天然气接通,改用天然气锅炉,停止使用燃煤锅炉。同时,公司已经将废气监测平台搭建完成。
   
1.   区环保局要求该企业加强管理,定期对污染物治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消除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同时,区生态环境站将安排监测人员对噪声、废气进行监测,区环保局将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作出调查处理。
    2. 青杠街道加强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按照区环保局的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3电2018-04-29-03璧山区璧城街道东关社区向阳街259号附2号隔壁广告公司作业时产生噪声和臭味,影响隔壁租户休息。璧城街道噪声污染、大气污染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东关社区向阳街259号,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生产,且无法与业主取得联系。
   
东关社区每天开展巡查,一经发现该单位恢复生产立即上报,璧城街道将联合区环保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4电2018-04-29-04璧山区大路街道天堂村金瑞龙砖厂夜间(每日23点至凌晨7点)生产时排放浓烟和产生噪声扰民。大路街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经查,举报人反映的砖厂为重庆金锐龙建材有限公司(法人:钱大江),主要从事页岩砖生产。其生产工艺为:页岩、煤炭等原料→破碎配料→搅拌制砖→烘干焙烧→成品。原料破碎中产生的粉尘公司采取密封和喷淋措施降尘;烘干和焙烧工艺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过脱硫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破碎工艺和风机产生的噪音通过厂区密封隔音处理后排放。该公司已于2016年取得“四清四治”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渝(璧山)环验【2016】009号),并于2017年3月22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渝(璧山)环验排证【2017】0012号),有效期截止2018年6月30日。接件后,大路街道、区环保局对其进行了现场检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于4月30日晚23时到现场对该公司散排粉尘和厂界噪音进行了监测,正在出具监测结果。
   
经大路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共同研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 责成该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 区环保局将根据监测结果对该公司作出进一步调查处理;
    3. 大路街道经发科、大沟村委会加强日常巡查,对公司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区环保局进行报告。
   

5电2018-04-29-05璧山区璧城街道北街农贸市场公厕粪便和市场宰杀家禽产生的污水排入楼上住户的化粪池,因化粪池容量较少,其污水可能渗透到到璧南河(该段河水翻泡)造成污染。同时反映该农贸市场早晨(凌晨4点左右一直到早晨)噪声较大,影响居民休息。璧城街道水浸染、噪声污染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璧城街道北街农贸市场外面璧南河水质较差,推断是化粪池渗漏。同时,反映农贸市场早晨噪声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的休息。
   
1.   4月30日,璧城街道、区城市管理局到现场检查;5月2日,璧城街道、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又到现场检查,发现化粪池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2.   5月2日,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到现场与北街农贸市场管理人员沟通协调,市场管理人员表示会积极配合工作,每天早上对进入市场的摊贩逐个提出要求:进入市场的摊贩必须自觉遵守市场秩序,不得在市场内大声喧哗。区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市场秩序规范,尽量控制噪声对居民休息的影响。
    3. 璧城街道和区城市管理局将加大对化粪池安全运行的监管,要求市场对化粪池每年必须定期清掏2次以上,如化粪池发生溢流、渗漏等,农贸市场要及时进行处理。
   

6电2018-04-29-06璧山区大兴镇平安村4社罗利明大规模养猪场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土里,臭味较浓,苍蝇较多,影响人居环境。大兴镇大气污染大兴镇平安村二组罗利明养猪场,圈舍面积约527平方米,经现场查看,现有母猪20头,仔猪60头,配合饲料喂养。
      养猪场建有沼气池1口,容积约12立方米。化粪池1口,容积约200立方米。配套种植自有农田13亩,猪粪主要是通过外销和自家及附近农户种植庄稼作为肥料还田利用,检查时发现粪便直接施用在土面上,未深施肥和用土填埋,臭味大,有蚊蝇,对环境有影响,情况属实。
   
经大兴镇政府、区环保局、区农委共同研究,做出如下整改决定:
    1. 责成业主施在土面上的干粪必须用泥土覆盖,以后必须做基肥深施并填土覆盖,减少臭味;
    2. 责成业主加强粪池管理,及时抽排肥水还田利用,防止化粪池污水外溢;
    3. 责成业主做好养猪场清洁卫生、消毒工作,减少蚊蝇;
    以上决定,由大兴镇政府、区环保局、区农委共同监督执行。
   

7电2018-04-29-071.璧山区璧城街道皮革二路保安大厦83号隔壁门市加工花冈石噪声扰民(加工至0点左右);2.反映雅博茶楼,深夜(打通宵)打麻将(打通宵)噪声扰民;3.3楼住户饲养鸽子,夜间叫声扰民;4.旁边顺丰托运部凌晨(3点开始)卸载货物噪声扰民。璧城街道噪声污染经调查核实:
    1.   投诉人反映的是璧山区鸿通货物代理服务部,经营者为郭永德,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南二街105号附18号,从事物流服务,经营面积约40平米。营业时间:7点至18点,在装卸过程中产生噪音扰民。
    2.   投诉人反映的是林晓捷(个体户),经营者为林晓捷,在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盐井河取水点附近从事石材加工,经营面积约100平米。生产设备有切割机、切磨机各1台,生产废水采用循环用水,加工过程中产生粉尘、噪音。现场检查时未生产,生产作业时间:8点30分至11点30分,14点30分至17点30分。
    3. 投诉人反映的是雅博茶楼,在盐井河取水点对面从事茶楼经营,经营面积约100平米。顾客打麻将时产生噪音扰民。
    4. 投诉人反映的是璧山区鸿通货物代理服务部楼上3楼一住户养的鸽子噪音扰民。
   
1.   责令璧山区鸿通货物代理服务部中午12点至14点,18点至凌晨6点严禁从事货物装卸行为。
    2. 责令林晓捷(个体户)立即停止生产,如有违反从严从重处理。
    3.   区公安局责令雅博茶楼只能营业到晚上9点30分,告知其如果再次发生噪音扰民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庆市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违法人员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
    4. 已对养鸽户进行劝导,尽量避免鸽子噪音扰民。
   

8电2018-04-29-08璧山区璧城街道璧青路297号门市磁砖切割加工噪声扰民,同时反映扬尘污染空气。璧城街道噪声污染、大气污染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刘李燕(个体户),经营者为刘李燕,在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璧青北路297号2幢19号从事石材加工,经营面积约150平米。生产设备有切割机2台,生产用水为循环用水,加工过程中产生一定噪音扰民。现场检查时未生产。
   
1.   责令刘李燕(个体户)立即停止生产。
    2. 责令刘李燕(个体户)5月15日前拆除相关机器设备。
    3. 加强巡查,若发现有加工生产行为从重处理。
   

9电2018-04-29-10来电人重复投诉璧山区璧泉街道牛角湾社区沿河东路南段79号附34号鑫瑞铁艺门市做防盗门切割产生臭味、噪音扰民。投诉人希望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璧泉街道大气污染、噪音污染经现场调查,被投诉单位为“璧山区鑫锐金属制品经营部”,位于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东路南段79号3幢12号,属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铝合金门窗、防护栏、彩钢棚的加工和销售。该经营部在防护栏切割、焊接作业过程中会外排一定的噪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外排噪音进行了监测。
   
告知该负责人,加强管理,确保切割、焊接作业过程中噪音达标排放,防止噪音扰民。严禁从事喷漆作业。区环保局已根据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报告进行了立案处理。
   

10电2018-04-29-11璧山区丁家镇渝隆路277号附10号做塑料的加工厂,除当地赶场天外白天和晚上关着门生产,从早上7点左右到晚上10点左右,发出塑料的胶臭味。丁家街道大气污染2018年4月30日,丁家街道、区环保局到现场进行处理,投诉人反映的是璧山区丁家街道沙堆社区渝隆路277号附10号,现场检查渝隆路277号只有附1号、附2号两栋楼,附2号属居民楼,没有门面,附1号一楼只有临街几个门面,楼上全为居民住房。经走访周边群众,也确认不存在该门牌号,周围也无塑料加工厂,同时平时也没有闻到过塑料臭味。
   
丁家街道将对沙堆社区渝隆路277号及周边环境的巡查,确保无污染现象。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并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环境安全。
   

11电2018-04-29-12璧山区丁家街道凉风村村委办公室108国道旁边堆放大量(80吨左右)煤炭进行销售,晴天扬尘较多。丁家街道大气污染2018年4月30日丁家街道协同丁家工商所和区环保局前往现场进行处理。经现场检查,该经营者名叫王宗伟,属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块煤堆放零售。场地为租用地,位于108国道公路边上,有工商营业执照,堆煤场地有彩钢围档,并用彩色塑料布对堆放场内的块煤进行了遮盖,同时据现场负责人介绍,在上下车时产生的粉尘通过水管喷淋降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扬尘污染情况。
   
1.   区环保局已责令其加强管理,确保扬尘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消除周边环境安全隐患;
    2. 丁家街道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其堆煤场扬尘治理切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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