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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堡公租房6月4日起签租赁合同
2018-05-29
来源:璧山报

近日,记者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获悉,百姓期盼入住已久的太阳堡公租房6月4日起,可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收费大厅集中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据悉,太阳堡公租房签订租赁合同时间为6月4日至6月15日(节假日不休),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约的,可延至6月底(工作时间),逾期未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另行安置。

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太阳堡公租房采用人脸识别门禁,签约人员除了备上打印租房合同、缴纳保证金、缴纳租金、到小区物管中心签订物管合同、缴物管费外,还需录入人脸识别脸模,才能领取钥匙入住。

“脸模录入人员为全体保障对象,此系统能保障住户安全,规范小区管理,杜绝转租、欠租等。”该负责人提醒,签订租赁合同时,公租房保障对象由主申请人携身份证原件。廉租住房保障对象除主申请人携身份证原件外,低保户及独生子女家庭还需提供相应证明。

此外,签订合同前,双方户型一致并协商自愿调房的,经批准后可以调换,合同签订后不再允许调换房屋。

据介绍,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租金每人保障10平方米,保障内面积为1至1.5元/月·㎡,保障外面积为3元/月·㎡,按使用面积计租,保证金200元,物管费每户每月10元。公租房保障对象租金标准为6元/月·㎡,以建筑面积计租,保证金为单间配套、一室一厅800元,两室一厅1000元,三室一厅1200元;物管费用为1.05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

“因本次安置户数较多、签约时间集中,为提高办理效率,已与建设银行璧山支行达成协议,可使用该行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并可用于以后租金、水、电、气费的缴纳。”该负责人介绍,后期建行会在小区内设置票据打印机,租金缴纳后可直接在票据打印机上打印票据。

(记者 陈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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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s_bj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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