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7月1日起部分普通发票将取消
2018-06-01
来源:璧山报

近日,记者从区国税局获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8年7月1日起,我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取消部分普通发票。

据悉,本次取消普通发票的种类为《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3联手工百元版,规格190mm×105mm)》《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4联平推电脑版,规格241mm×177.8mm)》《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3联平推电脑版,规格190mm×101.6mm)》和《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1联卷式电脑版,规格76mm×152.4mm)》。

自2018年6月1日起,市国税局将停止供应上述4种普通发票,纳税人结存的上述4种普通发票可以继续使用到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取消上述4种普通发票,纳税人不得再继续开具使用,并应当在2018年7月31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上述4种普通发票的验旧缴销手续。

2018年7月1日起,原使用该4种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3联平推电脑版,规格210mm×139.7mm)、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1联卷式电脑版,规格76mm×177.8mm)或通用定额发票。

(记者 杨勇)

【打印正文】
责任编辑:bs_bj09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璧山网”的所有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璧山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璧山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推荐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战‘疫’一线党旗红”
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要闻 深度 评论 报告 景点 美食 攻略 政务 直播 专题 形象 产业 文卫 微信 微博 APP 图库 璧山新闻 璧山报
主办: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丨 运营维护:重庆市璧山区融媒体中心 丨 关于我们 丨 广告服务 丨 意见反馈
璧山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2013 bswx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