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由璧山区农委牵头,会同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局、区科委和区供销社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
(一)重点治理对象和区域: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乡镇食杂店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乡镇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同时加强对农村学校食堂及周边、养老机构食堂、旅游景区餐馆、农家乐、庙会、车站及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城乡接合部等区域和场所的监管。
(二)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以及民俗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无证和超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生产经营无标签标识或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超过保质期;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无合法来源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等。
二、专项整治的主要措施
一是迅速开展生产经营环节执法检查行动,坚决依法收缴销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各地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重点品类、重点对象、重要时点,严密组织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二是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商标保护行动,坚决查处各类食品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依法打击、规范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三是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追查行动,从严惩治违法犯罪分子。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对在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群众投诉举报、广告监测等途径收集到的违法线索,要加强信息研判,对各类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四是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治理工作宣传培训行动,切实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做到教育培训进村、标语横幅上墙、明白纸入户,把法律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传播到镇街、村,传播到每一个生产经营主体、每一个从业人员。五是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构建农村食品监管长效机制。
三、投诉举报
广泛发动人民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食品市场综合治理,加强社会监督,推进社会共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31、12365。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