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记者从区就业人才局获悉,2019年“渝创渝新”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开始申报认定,申报成功最高可获200万元补助。
据悉,本次申报时间截止到7月15日。申报对象包括区内符合渝人社发[2017]181号文件规定的基本功能、认定条件;自愿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能够为入驻的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基本的生产经营场地、专业有效的创业服务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具有持续滚动孵化和培育市场主体功能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
根据扶持政策,成功命名为“渝创渝新”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的创业载体,当年可获一次性补助60万元,被命名后连续三年参加绩效评估可获每年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绩效奖补,特别优秀的创业载体被评为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后还可获50万元示范创建奖励。
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重庆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申请表》;2、《重庆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服务情况统计表》;3、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发展规划、管理制度、服务章程;4、创业服务开展情况(体现场租减免的资料,导师队伍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创业服务的台账记录)。了解详情可登录市人力社保局或咨询区就业人才局创业服务指导科。
(记者 尹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