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记者从区就业人才局获悉,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我区符合相关要求的困难企业可以申请困难企业稳定岗位补贴。此举可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稳定岗位。
据悉,稳岗补贴实施范围为2018年我区制造、采掘、建筑、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享受困难行业社保缴费政策的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确定,计算方式为2018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史欠费及一次性趸交、计提费用)÷12x6x50%。
申请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国家和重庆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企业2018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18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8%,且与其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返还资金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相关支出,返还资金一次性拨付。”区就业人才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享受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企业不能再申请享受2018年稳岗补贴,而已享受的企业在返还资金时扣除。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前往区新行政服务中心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失业保险科窗口(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附1号A区1楼)进行申报,联系电话:41419576、41410993。
(记者 黄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