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我区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提高 城乡低保分别提至580元、440元
2019-09-09
来源:璧山报

9月3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从今年9月起,我区将提高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特困人员、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的保障标准。

据悉,调整后,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4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54元,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04元,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4元,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参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区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

另外,城乡低保分类重点救助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仍按相关原规定执行。

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落实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确保社会救助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记者 尹秀秀) 

【打印正文】
责任编辑:bs_bj09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璧山网”的所有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璧山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璧山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推荐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战‘疫’一线党旗红”
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要闻 深度 评论 报告 景点 美食 攻略 政务 直播 专题 形象 产业 文卫 微信 微博 APP 图库 璧山新闻 璧山报
主办: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丨 运营维护:重庆市璧山区融媒体中心 丨 关于我们 丨 广告服务 丨 意见反馈
璧山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2013 bswx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