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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征集启事
2019-11-27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重庆市璧山区融媒体中心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为展示璧山区融媒体中心形象,全面提升融媒体中心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通过标识增进与广大读者、观众和网友之间的联系,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重庆市璧山区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

征集要求

1.标识具备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地域特色,充分体现“融”的设计理念,构思新颖、简洁醒目,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传播,可广泛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多种载体和场合。

2.作品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设计尺寸为120mmx120mm,同时需提供可修改的电子版原始格式和JPG图片格式,应征作品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3.作品需附5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详述构思理念及拓展应用方案。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日止

征集方式

网络征集,活动官方邮箱:bishanzhengji@126.com,创作者需随作品提供姓名、年龄、联系方式、单位或学校等真实信息,若团队合作需注明所有合作者信息。投稿时注明“标识”字样。

作品评选

“重庆市璧山区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由璧山区融媒体中心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1名采用奖。

采用奖:1名,奖金5000元(含税)。

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征集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相关标识雷同或相似,未被注册。创作者提交作品的同时,应附上创作者保证本人作品属原创的承诺书。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创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创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投稿者作品。

3.应征作品一经入选,璧山区融媒体中心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4.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创作者自留底稿及源文件。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璧山区融媒体中心所有。

【打印正文】
责任编辑:bs_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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