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记者从区精准脱贫攻坚办获悉,自4月1日起,在全区推行“以奖代补”政策,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据悉,“以奖代补”政策实施后,把帮扶资金转化为产业发展、外出务工、公益岗位等奖补,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防止脱贫政策“养懒汉”。该政策覆盖我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639户4378人,涉及农业产业扶贫奖补和务工就业奖补两部分。
在农业产业扶贫方面,贫困户当年农副产品销售收入2000元以下的(含2000元),区财政将按销售收入50%进行奖补;销售收入超出2000元以上的部分,按20%进行奖补。在务工就业奖补方面,对于没有从事公益性岗位的贫困人口,将根据贫困人口年内务工时长,给予定额奖补,对于符合收入标准的,还将按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额外奖补,最高每人可获1500元。以上两项政策按户计算,5000元封顶。
此外,为了方便既不能外出务工,又不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人口就业,2020年我区将新开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扶贫公益岗位200个,定向聘用贫困人口。
区精准脱贫攻坚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线上、线下等多途径、多形式大力宣传以奖代补政策,确保贫困人口人人知晓,同时,严格落实、执行“以奖代补”政策,结合“志智双扶”和贫困户自身实际情况,精准引导贫困户发展适合自身产业或务工就业,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全力做好收官之年各项工作,切实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记者 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