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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打击医保欺诈骗保专项行动 举报者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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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国家的医保基金,对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造成极大隐患,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今年,我区将重拳出击,持续开展打击医保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举报者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

什么是欺诈骗保?哪些行为可以举报?区医保局负责人介绍,市民如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现违反物价管理规定收费的;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通过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手段,将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出;挂名住院的;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都可以进行举报。

在定点零售药店,有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可以举报。

发现参保人员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非法牟利的可以举报。发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的、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可以举报。

据介绍,今年我区将强化基金监管,持续深入打击欺诈骗保,通过日常检查、巡查、夜查等方式实现对辖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举报制度,落实奖励措施。

市民如发现医保欺诈骗保行为,可向区医保局举报,举报有效,可获最低500元、最高10万元的举报奖励。举报电话:023—41669915,举报地址: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附6号)B栋315办公室。

(记者 熊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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