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收又怕,看到别人都收自己不收又心有不甘。心存侥幸之下,还是拿了老板送的钱。正是内心的贪婪和‘别人可以我为什么不可以’的想法,才导致了今天的结局。”留置期间,四川省广安鑫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宋小林写下了他收受贿赂时的纠结心情。2020年9月,因涉嫌受贿犯罪,38岁的宋小林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1982年出生的宋小林本科毕业后曾就职于一家国企,从一名见习生一步步成长为项目总工程师,在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由于常年奔波在外不能陪伴家人,他选择回到家乡另寻发展机会,在2011年通过事业单位公招考试后,来到广安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2013年,广安市成立前锋区,内心充满干事创业激情的宋小林感到,自己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将有施展之处,便主动申请加入新区建设队伍。经过统一调配,宋小林顺利成为前锋区住建局城建股的一名干事。
刚到前锋区住建局没多久,单位负责的一个项目即将完工,宋小林和其他同事来到施工现场准备验收。临结束时,施工方老板悄悄递给宋小林一个红包,他打开一看,里面装着500元现金。正当准备拒绝时,宋小林发现,同来的验收人员都非常自然地收下了相同的红包。
“刚到住建局时就听说城建股有油水可捞,看来是真的,这应该是老规矩了。”虽然同事脸上挂着心安理得,宋小林仍然忐忑不安,犹豫到底要不要这个红包。当时他为自己的贪心想到的合理借口是,“城建股几乎天天加班,待遇却和那些清闲股室一样,有这点‘辛苦费’也是应该的,近在眼前的真金白银不拿不占,实在可惜。而且如果其他同事都拿了红包,我却不要,就会显得格格不入。”他边想边和其他同事一样将这500元钱收了起来。
此后的几年间,宋小林怀着“大家都收,我也跟着收”的念头,凡是参与工程验收,对于老板主动送上的礼金来者不拒,从几百元到几千元,前后有10余次之多。
2015年,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周某接到宋小林的通知后,如愿中标,在次年春节向宋小林送出7万元。面对这笔远远超出预期的巨款,宋小林起初感到十分害怕,但一想到仅仅一个电话就换来了这么多钱,兴奋很快淹没了恐惧。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7万元感谢费让宋小林看到了与老板积极联络的“益处”,也进一步放大了他对金钱的渴望。实际上,这是周某看中宋小林的能力和前途,为了未来能承揽更多项目而进行的感情投资。特别是升任国企——鑫鸿文旅公司“一把手”后,宋小林在工程项目上有了更大的决策权,他不仅积极帮助包括周某在内的熟人老板承揽绿化工程项目,而且多次利用手中权力取消一些项目的公开挂网招标,在未经询价的情况下,只私下邀请几家和他有利益往来的公司参与竞标采购,个别时候甚至直接指定公司向自己所在的鑫鸿文旅供给苗木物资,或以内定价格提供劳务等。几个受到宋小林多方关照的老板因此获利不菲,以“感谢费”“分红”的名义多次送上钱物。就这样,在担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3年多时间里,宋小林通过在项目工程承建、绿化物资采购、劳务项目承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累计收受现金23.6万元。
2020年6月,前锋区纪委监委接到举报,反映宋小林在担任鑫鸿文旅公司总经理期间存在收受现金的违纪违法行为。随着调查的深入,宋小林的所作所为终于败露。他没有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程度,一度对组织的调查心存抗拒。在办案人员的教育和帮助下,他一点点回忆着自己这些年的工作轨迹和心路历程。几番自我审视后,他终于认识到,从验收小红包到提供信息感谢费,再到项目承包好处费,自己早已在周围人的错误观念和错误行为的影响下,失去了清醒认识和独立判断能力,走上一条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据《中国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