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记者从2021年全市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4月16日至8月上旬,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
此次行动中,监管部门将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统筹开展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汛前综合检查,要求各行业部门强化江河水库、城镇内涝、山洪灾害易发区以及涉水旅游景区隐患排查,加强既有和新生地质灾害点风险排查,加大重要时段和特殊气候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力度。
对于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制订行之有效的整治办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松、隐患不消除不放手;对存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的企业和责任单位,必须依法落实停产停业整顿有关要求,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复产复工和恢复运行。建立重大隐患整改“双重责任人”制度,明确企业单位整改责任人和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确保整改到位、及时销号。
此外,全市各级监管部门还要通过走出机关、深入一线、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行刑衔接”“依法从重”要求,对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法定情形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朱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