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报讯 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深刻吸取江油“1.2”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连日来,区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积极采取多种举措,强化辖区罐车运输治理。
事故发生后,区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及时向辖区运输企业通报事故情况,要求企业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落实主体责任。召开货运源头企业负责人约谈告诫会和罐车企业负责人工作会,分析罐车运输存在的风险及问题,要求企业做到安全管理认识到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GPS管理到位、货运源头治理到位、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到位。要求源头企业不得使用无牌无证、证照不齐、非法改拼装车辆装载货物,不得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超限超载车辆不得出厂(站、场),不得逃避公路治超检测,不得阻碍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部门和有关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一超四罚”的处理等。
同时,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以及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危险性宣传教育,检查企业“四不放过”“十条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货运源头企业及国省县道超限超载执法检查力度,治超站严格控制超限超载车辆,对超限超载频次较多的企业,采取紧盯不放、驻点值守等方式遏制超限超载运输。
(通讯员 彭嘉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