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民之所盼、发展之基。
回溯过去一年,全区政法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砥砺前行,守正创新,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政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执法人员正在开展普法宣传
2023年以来,区法院1个集体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1个集体通过“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区公安局指挥中心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集体”,刑侦支队获评“2023年全市工人先锋号”;区检察院办理的企业合规案荣获“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办理的城市排水管网渗漏污染环境问题检察建议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区司法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65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28万元……
一项项举措,一系列行动,一批批战果,都是新时代璧山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最好见证,一幅幅以法治为底色的平安画卷正徐徐展开。
严查严打严防全面筑牢平安稳定基石
“多亏你们警察天天在周边开展各种反诈宣传,让我入脑入心,真的遭遇时才知如何正确应对。”日前,璧泉街道居民卢某遇到冒充领导诈骗,对方要求转账260万元,卢某回忆起接受巡逻队员反诈宣传时了解到的相关反诈知识,心生怀疑,便拨打了110,避免公司损失260万元。
近年来,全区政法系统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以春季攻势、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等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璧山“公园城市”优势,在全区所有公园投放反诈音视频,通过“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固定+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利用一切可能的渠道和途径加大反诈宣传力度,全力营造全民反诈浓厚氛围。2023年,璧山公安连续实现“三个下降”,全区110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0.2%,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同比下降19.68%;诈骗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2.47%;追赃挽损率12.43%。截至目前,通过电话、短信、紧急止付、上门劝阻、发动亲友等方式,共预警劝阻潜在受害人23余万人次,劝阻253人,避免损失1047万元。
坚持以打开路、打防并举,全区政法系统交出一份厚实的“成绩单”:
——区法院受理刑事案件469件,审结487件,判处罪犯582人,重拳惩治侵财型犯罪,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80件146人,审结养老诈骗案件7件10人;
——区检察院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183人,起诉涉毒犯罪115人,重点打击专门从事非法收购、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的犯罪,起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26件32人;
——区公安局现行命案破案率100%,全区刑事立案同比下降27.32%;
——区司法局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3个“驻法院(庭)调解室”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共受理案件1238件,调解成功1216件,成功率98.22%,涉及金额2.76亿元;15个“驻所调解室”共受理纠纷3925件,调解成功3925件,成功率100%,协议金额2679.73万元。
亮剑攻坚,为的是万家灯火,全区政法系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关切,把平安答卷写在人民心中。
2023年
政法系统坚持大案快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侦破各类刑事案件899起,抓获逃犯225人
● 派员赴老挝参与境外打击联合专案侦办,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18人
● 组织警力300余人投入打击整治突出传销违法犯罪专案集中收网行动,抓获涉案人员110人
● 成功侦办公安部督办案件1件,市局挂牌督办案件2件,先后打掉多个涉诈、盗窃等犯罪团伙
● 受理经济犯罪案件4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挽回经济损失537.49万元
坚持惠民有感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不交粮也不交钱,这个地我空着也不租给你了!”“赶紧付了钱,把我的地清理干净!”2023年6月,七塘镇阳岫村的广场聚集了众多村民,33户村民因土地承包合同的租金问题将承租人刘某“包围”,众多村民要求刘某立即结算租金并且要求终止合同。为避免事态扩大,阳岫村的便民诉讼联络员联系了区法院璧北人民法庭。
在接到电话后,璧北人民法庭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了阳岫村村委广场,村民们手拿诉状早已在此等候。在法官吴舟和几名调解员的努力下,经过一上午的调解,村民和刘某达成了一致意见。
“法官同志,我们口头说好了,也怕他反悔,到时候找不到他人可怎么办?”“大家放心,现在大家到车载法庭这里排队,我们挨个给你们立案、制作调解笔录,后面大家会拿到一份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书,那就是你们的底气。”当天下午,33户村民在法庭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在“车载便民法庭”完成了立案、调解,悬在村民们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巡回审判进乡村
2023年以来,我区政法各部门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切实强化群众权益保护。
区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调解前置试点工作,将高发多发涉及民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9类纠纷纳入调解前置范围,加强与诉讼解纷力量的协作联动,不断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1-12月,新收一审民事行政案件11093件,同比增长13.83%,诉前委派调解案件17458件,诉前调解分流率75.91%,诉前调解成功12085件,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955件。
区检察院积极办理涉弱势群体支持起诉案件21件,其中针对农民工群体法律知识和诉讼能力相对不足的问题,支持起诉8件,帮助追回欠薪4万余元,帮助困难群众房屋确权、追讨欠款,涉及金额35余万元。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6件14人,对将普通食品冒充具有治病功能药品诈骗100余名老年人的白某某、高某等人提起公诉。
区司法局
● 着力打造全面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全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近400家,为顾问单位、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 持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为194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39名,推广使用升级后的重庆村居法务平台,平台上线以来,已注册用户达6.3万余人,累计为群众提供服务1.5万余人次
● 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95件,办结537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62.48万元,其中为农民工挽回损失877.21万元
全民普法守法依法治区氛围更加浓厚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过去一年,我区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贯穿依法治区建设全过程,蹄疾步稳加强制度供给和法治保障,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愈发彰显。
——扎实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落实。组织召开2023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重庆市璧山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22项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年度重点工作、2023年“法润千里 治汇广大”璧山区法治宣传活动任务措施清单、全年重点法治宣传和季度普法主题等内容,指导全区各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干部学法用法深入推进。全区73个单位500余名领导干部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其中共有103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民主测评,全区实现领导干部述法全覆盖。
——强化重点人群法治教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开展2023年春秋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及线上旁听,156名新提任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率100%。抓“源头”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组织司法局16名法治副校长开展“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普法宣讲。依托工读学校建成全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丰富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全区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典型案例讲解、法治讲座等方式,大力开展“全民反诈”、国家安全、“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等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全区遴选培育“法律明白人”778人。全区60个村(社区)建设“法律之家”。组建有法官、检察官、律师、资深行政执法人员等101人构成的“三级院坝”法治宣讲团,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和政策指引,促进全区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从细微处落地见效。
2023年,区法院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报告工作5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6次。联合市一中法院开展代表委员重点联络活动,集中开展与在璧市人大代表“一对一”定向结对联络活动。加大对代表委员关注案件的办理和督办力度,办结率、满意率达100%。顺利完成“代表委员联络站”入站代表委员换届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针对涉比亚迪盗窃案件发现的问题,法检联合发出司法建议,助推企业合规经营;法检联合建立“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机制”。不断加强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常态化开展庭审直播、庭审观摩、法庭开放日等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加强媒体联络,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被新华社、人民网、《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等重点媒体报道20余次。
区检察院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和新类型案件要求,院领导办案87件。落实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等制约监督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等监督活动,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重视实绩评价,坚持“考实、评准、用好”导向,统筹案件质量评价和检察官考核,综合运用科学高效的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促进检察官依法办案、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每日监控全院检察官办理案件的关键节点、重要程序和重点问题,开展常规流程监控通报5次、专项流程监控通报2次,发出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252份,发现问题269处。
使命如磐,蹄疾步稳,奋楫前行。2024年,全区政法系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政法工作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璧山、平安璧山,奋力谱写全区政法崭新篇章,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法保障。
记者曾清龙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