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1名,从事重庆水生态馆讲解工作。
岗位:讲解员1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由局办公室和自然生态保护科共同负责。
三、报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适应报考岗位要求;
(二)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
(三)限女性,形象气质佳,身高1.60米以上,年龄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汉语言文学、新闻、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有相关讲解及接待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7月6日
2、报名地点:璧山区生态环境局515办公室(璧泉街道双星大道49号新法院楼)
3、联系电话: 41412318 王颖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个人简历一份;④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应聘讲解员还应提供一张全身免冠照。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者进入考核面试环节。
(二)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十分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信息另行通知。
(三)体检
拟招聘岗位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安排,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统一组织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研究通过后,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面试成绩、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人事关系。
(七)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参照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其他福利待遇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璧山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