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耐药肺结核患者如遇到居住地变化每年可变更定点医院一次
2018-03-06
来源:璧山电视台

【导语】日前,记者从区卫计委了解到,耐药肺结核患者如遇到居住地变化,每年可变更定点医院一次。

【正文】据了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耐药肺结核患者的治疗费用实行单病种定点就医限额报销管理。凡耐多药肺结核、多耐药肺结核(包括单耐利福平)、广泛耐药性肺结核患者,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其定点就医住院和门诊发生包括结核病及其并发症、合并症等相关检查、治疗费和药品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照90%的比例报销,且无起付线,不受医疗保险三大目录限制,最高报销限额5万元/人/年。耐药肺结核患者享受的单病种限额费用计入其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并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待遇。

【正文】目前,全市共有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市人民医院(原市中山医院)、三峡中心医院御安分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重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涪陵中心医院、南川区人民医院、黔江区民族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和重庆三峡中心医院儿童分院等10家医院为全市耐药肺结核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打印正文】
责任编辑:bs_bj11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璧山网”的所有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璧山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璧山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推荐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战‘疫’一线党旗红”
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要闻 深度 评论 报告 景点 美食 攻略 政务 直播 专题 形象 产业 文卫 微信 微博 APP 图库 璧山新闻 璧山报
主办: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丨 运营维护:重庆市璧山区融媒体中心 丨 关于我们 丨 广告服务 丨 意见反馈
璧山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2013 bswx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