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璧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城区中小学转学办理相关流程出炉。学生申请转入璧泉街道、璧城街道辖区中小学就读,需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下面就让我们来关注一下具体内容。
【正文】一、符合“三对口”或城区购房入住条件
符合“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转学生,可转入实际居住地划片学校,若划片学校学位紧张,协调到相对就近其它学校就读;符合购房入住条件的转学生,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就读。所需材料: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内的学籍证明、户口本、房产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正文】二、符合征地拆迁、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条件
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所需材料: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内的学籍证明、户口本(整本)、拆迁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协议、房产有效证件(未安置的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或廉租房(公租房)正式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正文】三、符合部队官兵、侨胞条件
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所需材料: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内的学籍证明、户口本(整本)、军人有效证件、部队政治部(处)证明、侨联公函、房产有效证件(或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正文】四、符合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条件
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所需材料: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内的学籍证明、居住证明(租房协议)、户口本(整本)原件及复印件。
【正文】上述情形中,如学生户籍所在户口本的户主不是其父母,需提供学生的医学出生证明。
有转学意向的学生家长携带转学所需材料于寒暑假开学前两周或放假前一周到璧城、璧泉教管中心登记,璧城、璧泉教管中心须仔细核查转学材料,上交材料须签“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教管中心公章,将申请材料按序排列上报教委教育科。区教委将根据学生实际居住地等情况和学校的学位数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