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面播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暴雨天气期间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正文】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暴雨天气期间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璧山应急通知〔2018〕11号
【正文】璧山高新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正文】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8月7日下午~8日白天我区有一次雷雨天气过程,雨量为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50~70毫米,部分镇街可超过10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强50毫米左右,强降雨主要集中在7日夜间,降雨时伴有雷电、短时强降水、阵性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为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正文】一、加强预警信息发布。气象、防汛部门在强降雨期间要加密雨情、水情预警信息发布。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传播到基层单位、城市社区、农村村社,确保信息发布全覆盖、无遗漏。同时加大农村留守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确保强降雨期间的人员安全。
【正文】二、强化隐患排查。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巡查排查,督促在建施工企业和学校、旅游景区等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避灾措施,减少暴雨期间作业。水利部门要加强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含水电站)及设施的巡查值守、确保不发生水利工程险情,强化水文信息监测和通报。国土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风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强化群测群防工作。注意防范强降水引发的城乡积涝、中小河流洪水、山体滑坡、小流域山洪等灾害。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重要交通干线安全隐患的检查,做好安全管控和信息发布工作。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隐患和风险。水电气、通信部门要加强设施和管网检查,有效排查故障,确保安全。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按照职能职责做好风险隐患巡查排查工作。
【正文】三、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水情、雨情变化。各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备勤状态,同时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设备的调度准备,全力以赴做好强降雨天气和各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并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因暴雨中断、延误后的抢险救援等工作。民政、农业部门要提前组织勘灾核灾队伍,一旦发生灾害,尽快开展灾情核查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正文】四、加强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璧山高新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一旦出现险情,要第一时间上报。
【正文】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