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面播送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和重庆市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正文】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月22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2月16日至19日在区文化艺术中心召开,会期4天。
建议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璧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璧山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璧山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璧山区2019年区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决定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更名及通过其组成人员的人选。
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