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3月13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来璧调研时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开展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水平,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区委书记蓝庆华陪同调研。
【正文】近年来,福禄镇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新模式,推动形成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通过“支部+产业”“支部+院落”“支部+网格”“支部+文化”等措施,带领群众致富、强化法治意识、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近三年来,该镇未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逐年下降,民意调查全区第一,呈现出乡风文明、社会安定、产业发展、群众满意的良好局面。
【正文】刘强走进福禄镇斑竹村,详细了解“三治”融合工作开展情况,肯定该镇社会治理成效。他指出,“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战略五个总要求之一,福禄镇探索“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新模式,推动形成“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取得了较好成效,璧山区要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在更大范围进行推广,推动全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下一步,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具体要求,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水平,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正文】当天下午,刘强还前往区政法委看望慰问了我区政法机关干部。他指出,此轮市、区机构改革之后,政法系统的职能和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新机构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按照中央的决策和市委的部署,结合区情实际,着力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项重点工作,把各项部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创造新的业绩。
【正文】在区戒毒康复中心调研时,刘强要求,要整合司法、公安等资源,按照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正文】蓝庆华表示,璧山区委、区政府将继续按照中央决策和市委部署,在战略部署上“扣扣子”、在责任履行上“担担子”、在任务落实上“钉钉子”,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切实担当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向组织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正文】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朝阳,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陈建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