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要消息 公告决定 一府两院 监督视窗 工作动态 镇街人大 代表工作 工作交流 法律法规 知识课堂
     
当前位置: > 正文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禧华、廖福容同志辞职的决定
(2019年12月19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0-03-11
来源:

根据《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禧华同志辞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廖福容同志辞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请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打印正文】
 
首页 重要消息 公告决定 一府两院 监督视窗 工作动态 镇街人大 代表工作 工作交流 法律法规 知识课堂 他山之石 璧山新闻
关于我们 丨 法律声明 丨 联系方式 丨
使用帮助 主办: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 技术支持:重庆市璧山区融媒体中心
建议使用1360X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