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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8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20-04-09
来源:

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陈宏宇所作的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201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辖区发展大局,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以新时代的新作为,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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