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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重庆市璧山区新一届区镇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2021年7月30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2021-08-17
来源:

根据地方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和我区本届区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日期计算,我区本届区镇人民代表大会将分别于2022年1月和2021年12月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此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地方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要求,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

重庆市璧山区新一届区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21年8月1日起进行,依法设立有关选举机构,2021年12月20日前分别选出新一届区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1年12月31日前各镇召开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出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和镇人民政府领导人员;2022年1月31日前召开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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