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区贯彻实施《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丁家街道辖区内挂面、植物油、豆制品、卤肉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仔细查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健康证明、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进货查验记录登记、索证索票等,与他们现场交流,询问业主对该条例的知晓度;到大兴镇、福禄镇查阅资料,现场询问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详细了解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情况;委托镇街人大开展问卷调查,收集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评价、建议意见10余条;执法检查组还听取了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工商局等各自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认为,《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相关部门按照条例的规定,依法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到了严密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培训,认真落实登记备案,严格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等工作,条例在全区的贯彻实施情况好。针对“对条例的宣传不够广泛和深入;各镇街贯彻条例情况还不平衡;综合治理,社会共治还没有达到理想的局面”等不足,执法检查组提出了“统一认识,增强贯彻条例的主动性;进一步明确职责,主动履职;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很抓宣传教育,让条例深入人心;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等建议。(王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