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区贯彻实施《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丁家街道辖区内的挂面、植物油、豆制品、卤肉制品等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点,仔细查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健康证明,查看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进货查验记录登记、索证索票等,与从业人员现场进行交流,询问他们对该条例的知晓度;深入大兴镇、福禄镇,询问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详细了解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情况;委托镇街人大开展问卷调查,收集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评价、建议意见10余条。执法检查组还听取了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工商局等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认为,该条例自2017年5月1日施行以来,条例在全区的贯彻实施情况较好。针对“对条例的宣传不够广泛和深入、各镇街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还不平衡、社会共治还没有达到理想的局面”等不足,执法检查组提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主动履职;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等建议。(王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