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切实增强各街道预算审查监督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7月27日,区人大财经委召开由区财政局、各人大街道工委、各街道财政办相关负责人参加的《重庆市璧山区街道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讨论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恩德参加讨论。
讨论会上,财经委负责人首先对暂行办法进行了详尽解读,使参会人员清晰的了解了街道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的执行程序和职能分工,随后参会人员就本办法的实际操作性与有效性展开热烈讨论。与会人员表示,街道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内容简洁、实用、易操作。同时,参会人员针对条例暂行办法提出若干务实的意见建议,包括:预算审查监督小组能否邀请专家参与;街道财政办应统称为街道办事处更为严谨;明确街道预算审查应为总预算审查;预算审查初步方案应先由人大街道工委预审还是报区财政部门审核等10余条意见建议。
罗恩德指出,该暂行办法以预算法和《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为依据,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明确了区人大常委会、人大街道工委对街道预算审查监督流程,明晰了人大街道工委、区财政局、区人大财经委、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街道预算审查监督的责任关系;契合街道预算分税制管理模式,符合街道人大监督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据了解,为制定《重庆市璧山区街道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区人大财经委开展了专项学习、讨论和调研;认真学习借鉴了渝北区、大渡口区有关街道预算审查文稿并与两区人大财经委领导进行深入交流;网络收集并仔细研学其他地区人大出台的相关办法;下发通知广泛征求和收集各街道和区财政部门的相关意见建议。(蓝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