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1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强主持召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启海、杨红军、彭达宪、罗恩德、吴建卿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金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献强,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查批准了《重庆市璧山区2020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议通过了《重庆市璧山区街道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草案)》《重庆市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草案)》《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吹哨 部门报到”互动机制运行情况的报告》,还听取了 7 名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和4名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本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陈强指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对我区预算收支产生的影响,区本级实际收支与年初批准的预算有了明显偏差,区政府提出的调整理由充足、符合事实,调整方案可行。希望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坚定信心,在千方百计组织收入的同时,继续落实好各项帮扶政策,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加强对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这笔资金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作用,不断强化“过紧日子”思想,确保全面完成调整后的全年收支预算。
陈强强调,开展“企业吹哨 部门报道”是我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抓手,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一项创新举措。希望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站位、端正认识,持续增强服务意识和理念,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处理好新型政企互动机制与传统工作机制间的关系,抓好重点服务的内容和对象,不断提升“企业之家”活动的质量和效果,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针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陈强表示,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区检察院要按照《决议》的要求,进一步扛起公共利益“守护者”的责任担当,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着力提高办案能力和协作能力,持续加大探索力度和宣传力度,推动我区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向前;全区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决议》,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支持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将适时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视察等方式,持续支持公益诉讼工作。
陈强要求,制定街道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既是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完善预算审查制度,推动全口径预算监督向基层延伸的具体措施,也是加强街道人大工作、丰富人大街道工委履职的有力举措。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要认真领会办法的各项要求,尽快组织代表和相关人员开展学习,及时组建预算审查监督小组,确保今年街道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区人大财经委和区财政局要加强对街道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指导,强化预算知识培训,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不断提高全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水平。
(通讯员 吴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