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1月12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强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钱蜀光等12名同志辞去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补选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作出了《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钱蜀光等12名同志辞去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表决了《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王亚东等4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的议案》《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陈力胜等3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的议案》《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陈里等3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的议案》,并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陈强强调,被任命的同志要珍惜、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忠于宪法和法律,在新的工作岗位上牢记使命,主动作为,锐意进取,廉洁奉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
陈强要求,涉及补选工作任务的璧泉街道、青杠街道、来凤街道等9个镇街人大要在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的指导下,依法开展补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补选任务。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启海、杨红军、彭达宪、罗恩德、吴建卿参加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献强,区法院院长陈宏宇,区检察院检察长孟卫红列席会议。(吴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