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四个重点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王禧华
如何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提高乡镇人大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合力推动促发展?笔者认为可抓住四个重点做好工作。
摆正位置,处好关系。要处理好乡镇人大与乡镇党委的关系,乡镇人大要在乡镇党委的全面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及时主动向乡镇党委请示重要工作或报告重大事项,如人代会的召开、选举工作、监督项目、工作评议等,要切实把乡镇党委的领导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
要处理好乡镇人大与区县人大常委会的关系,乡镇人大要在区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乡镇人大千万不能将指导关系简单地理解为“可以忽略”或者“可有可无”的关系,而要把它作为自己的“娘家”去认真对待;要主动争取区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主动向区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工作经验和成效;要主动对接区县人大常委工作部门和人大专门委会对相关工作的指导,如代表工作、选举工作、监督工作、宣传工作等;要以区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和标尺来恒量自己的工作。
要处理好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两者是产生与被产生、监督与被监督、决策与执行的关系。乡镇人大不能因为这种关系而“高高在上”或“袖手旁观”,要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好监督和决策作用,责无旁贷与政府齐心协力,推动发展。
履职行权,推动发展。乡镇人大履职行权目的是推动发展。履行好职权,重点要依法、正确、有效行使好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
要找准监督的重点,乡镇政府的重点工作、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重点工程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道路交通、饮水、教育、医疗、低保、救灾救济等工作都可作为乡镇人大监督的重点。
要精心制作好监督方案,根据监督项目的重要程度、工作进度、社会的反映等具体情况精准选择好监督的方式方法。要提出精准管用的建议,在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后,根据调研掌握的真实情况并结合乡镇党委的要求,提出精准管用推动发展的建议。
要处理好监督结果的运用,重要的调研报告和视察报告、工作评议结果等要送乡镇党委作决策参考,同时交政府研究处理;比较重要的事项应以书面建议方式交政府的科室办理;其它一般性建议可由乡镇人大负责人与政府分管领导沟通交换意见处理;有关重点工作视其情况可在次年继续开展跟踪监督。
要精心筹备和务实开好每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组织代表认真听取和审议好政府及人大工作报告,审查好财政报告,听取和审议好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激励代表,贡献智慧。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广泛性、先进性等优势,将他们的集体智慧融入到推动乡镇发展之中。要千方百计鼓励代表敢于发言,善于发言,提出高质量建议、批评和意见;无论是会议期间还是闭会期间,要把代表撰写的书面建议、发言情况、参与代表小组活动等纳入代表履职积分重要内容并加以考核,作为评价代表优秀与否的重要依据。
加强宣传,展示形象。要重点围绕人大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发展的典型事例、创新举措、代表先进事迹、工作先进经验及亮点等进行宣传,充分展示乡镇党委、人大和政府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彩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