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宪法》和《监督法》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这种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区文化旅游委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应当主动,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
2019年1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后,我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一是把相关文化旅游融合的相关资料、文件进行学习,尽快熟悉工作进入角色,找准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思考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二是认真对待人大常委会对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评议意见,实实在在的想办法,添措施予以落实整改。三是区“三会”召开后,对报告中涉及的任务进行了梳理,将拟定工作方案推进工作的落实。四是收集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对文化旅游工作所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办理的准备工作。五是对反映突出的公共旅游业的短板问题及时想办法解决。目前,已对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大巴的停放等问题进行行之有效的推进工作。
此外,我还主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深入研究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工作,重点抓好“三会”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工作的落实,推进全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谋篇布局,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积极主动与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文化旅游工作的最新情况,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同时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人民利益,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管理文化旅游工作。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所提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到领导重视,专人负责,注重实效,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把书面答复与电话沟通、上门走访。邀请代表参加座谈等形式结合起来,坚持一抓到底,做到办理复文前与牵头代表沟通交流,把办理建议与履行自身职能,完善政策措施和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
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好区人大常委会的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当好参谋助手,积极谋求工作内容,方法和思维方式的创新,拓宽思维,研究吃透国家,市里政策,重点抓住项目实施管理和政策扶持这两个重点,把部门工作纳入服务和服从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胆实践,增强工作特色和成效,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区文化旅游委主任 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