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兴镇人大主席团组织辖区区、镇人大代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代表们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生态河长制工作进行了交流。
据了解,推行生态河长制以来,该镇人大主席团要求代表们积极参与生态河长制工作,辖区内95名区、镇人大代表分别联系各村(社),协助村(社)对水库、山坪塘、养鱼池、河道、养殖场等进行全覆盖监管。截至目前,协助村(社)关停整治养鱼池298口、养殖场39家、“散、乱、污”作坊44家,取缔潲水猪场14家,完成69口化粪池清掏,修缮或新建污水管网8公里。
“作为人大代表,一定认真学习贯彻水污染防治法,推进生态河长制各项工作,促进水库、山坪塘、养鱼池、河道等水质稳定达标。”镇人大代表纷纷表示。(卓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