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多多少少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代表履职意愿不强,履职效果不佳,把当代表仅看作一种政治荣誉,把参加镇人代会作为“例行公事”,认为就是举举手的事,审议报告时不发言,一年内未提任何建议意见;有的代表在闭会期间很少参加甚至从不参加代表活动,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把联系和服务群众看作“麻烦事”;有的代表不能正确处理执行代表职务与从事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代表作用的发挥与“三级”人大工作会议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有差距。
正兴镇人大从“七个方面”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工作,不断激发代表积极履职、主动履职。
严把代表“入口关”。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充分发扬民主有机结合,高度重视代表人选的法定标准和条件,在代表补选时严把人选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对履职意愿不强、没有履职能力或履职条件的,不得推荐提名为代表人选,努力将愿意为民办事且又具备较高政治素质、文化素养、道德操守、履职能力的人吸收到人大代表队伍中来。
完善代表履职制度。按照宪法、法律规定和中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完善镇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制度,从参加履职培训到执行代表职务、从主动走访联系群众到积极提出代表建议等各方面,对代表依法履职事项作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尽力实现细化、量化、可操作。此外,要同步建立代表履职学习、履职登记、履职报告、履职评价等配套工作制度,让代表工作有章可循,让监督工作有据可依,不断推动代表履职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改进代表履职监督方式。坚持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做到任期内至少现场报告一次履职情况。探索开展代表履职评价工作,综合运用代表履职档案、代表积分制管理等形式,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将结果作为评判代表是否称职、能否胜任代表职务、能否继续提名以及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杜绝“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探索选民监督代表的具体方式,选择部分素质过硬、公道正派、敢于直言的选民代表全程参与,发挥选民的监督主体作用。
逐步推行代表履职情况公开。依托已建成的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积极推行代表履职情况内部公开,让代表可以相互查看,通过比学赶超提升代表履职主动性。依托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代表活动点等载体,将代表履职情况张贴上墙,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促进作用,积极邀请其对代表履职情况、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以提升代表履职积极性。
积极推动代表家站点数字化赋能。逐步推行“两码”赋能,在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代表活动点赋“代表码”,实现群众用手机“扫一扫,找代表”,更好畅通代表联系群众、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提升便捷度。在各家站点赋“履职码”,实现代表通过手机“扫一扫,履职好”,扫码后系统自动登记履职活动、生成履职档案,推动代表履职管理数字化。
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机制。重视代表履职档案、报告履职情况、测评监督的结果运用,对代表当选后不尽责、履职意愿不强的,或违反社会道德、存在与代表身份不符的行为,及时进行约谈,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商请其推荐单位责令其辞去代表职务;对代表存在法定终止代表资格或暂停执行代表职务情形的,及时依法办理;对因工作变动不宜继续担任代表职务的,动员代表主动辞去代表职务;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立案审查、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依法罢免其代表职务,保障代表队伍纯洁,维护代表群体形象。
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通过代表履职学习、交流等形式,采用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满足代表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完善代表列席主席团会议等制度,扩大代表参加主席团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的范围和频次,充分依托“数字人大”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联动、互为补充,让更多的代表进“家”入“站”到“点”,使代表的良策更多更有效地体现在人大工作中;健全代表活动经费保障机制,完善代表履职补助制度,探索推行代表履职补助差异化发放,为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创造良好条件,提供高质量服务。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加强代表履职管理,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提升代表履职质效,不仅是一项常态化、动态化、精细化的工作,更是对镇人大和广大代表的一场自我革命。虽然自我革命之路充满着不确定因素,但镇人大仍有信心、有决心,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在镇政府的全力支持配合下,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强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来推进此项工作,努力为推动正兴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梁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