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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20日在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019-07-31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0日在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宏宇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区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三区一美”行动计划,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6393件,审执结14889件,结案率90.83%,结案标的额44.37亿元。

一、立足执法办案主业,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受理刑事案件538件,审结534件,判处罪犯663人。严惩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强奸、猥亵、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及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35件324人,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审结信用卡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经济犯罪案件7件18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审理涉案金额超1800万元的重庆久鼎弘投资理财咨询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审结非法制造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167件,提升群众安全感。打击“法轮功”违法犯罪活动,审结罗某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件。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5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平安璧山建设,积极参与全市“渝安2号”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涉黄赌毒犯罪打击力度,审结该类案件75件92人。建立重大敏感案事件信息研判机制,向上级报送敏感案事件12件,逐案落实措施,无1件因司法处置不当引发负面影响。加大对侵财类犯罪追缴力度,共为被害人追回经济损失4026.93万元,没收被告人违法所得71.94万元,收取罚金175.35万元。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特殊人群帮扶等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件21人,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强化柔性司法,加强心理矫正,联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社会力量开展帮扶,帮助4名未成年被告人掌握技艺,早日回归社会。

二、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稳妥调处民事纠纷。灵活运用调解和判决方式,化解各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纠纷,受理民事案件3382件,审结3196件。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促进家风建设,审结赡养、抚养、继承、离婚等家事纠纷案件1243件。依法维护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审结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505件。审结物业合同纠纷案件778件,引导业主依法维权,增强物管公司服务意识。依法妥善办理涉军案件5件,有力保障辖区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积极运用调解制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通过诉讼调解结案1160件,调撤率69.8%。

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功能,助推经济较快发展,依法审理与辖区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商事案件4978件。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服务璧山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审务进园区、提供法律指导等方式与高新区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审理高新区企业合同纠纷等案件190余件。成立破产案件合议庭,通过破产清算等司法手段,审结1件破产案件,同时积极推动4件破产案件的审理,引导企业退出市场。关注司法需求,深入总结分析我院受理的征地拆迁划地自建房屋权属转让纠纷,从尊重历史、维护稳定的角度,率先提出法律意见并获得上级法院认可,有效化解了300余件历史遗留问题。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诉讼案件96件,审结86件。审结行政非诉审查案件195件,裁定准予执行185件,支持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着力维护行政机关执法权威。秉承监督与支持并重,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11件。建立与行政机关良性沟通机制,针对在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8份,行政机关回复16份。受邀为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4次,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及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能力。参加我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修改研讨会,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对照第三方评估验收标准,扎实推进执行工作,受理执行案件6503件,执结5863件,到位标的9亿元。用足执行强制措施,重拳挤压失信被执行人逃债空间,将3961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库曝光,司法拘留15人次,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22件,以拒执罪判处1人,促进执行兑现3120万元。推行集约化查控,快执快结,案件办理期限缩短至15天,提升执行质效。积极争取区委支持,推动将区属综治单位依法协助、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形成联动执行合力。制定《民事财产保全中心工作方案》,精细化管理民事财产保全工作,确保保全行为规范运转。开展网拍平台工作改革,降低执行财产变现成本,提升执行兑现率,通过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等平台拍卖成交44件,成交金额4774.7万元,比传统拍卖方式节约拍卖成本160余万元。

三、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贯彻“让审理者裁判”,明确定案决策机制,由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长直接签发裁判文书,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院庭长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结案2835件;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长联系会议咨询功能,强化裁判尺度统一,保证案件质量。落实“由裁判者负责”,明晰责任追究,出台《关于违法、瑕疵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析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审委会逐件研究发改案件和再审改判案件是否为差错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厘清院庭长权力清单,制定《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明确院庭长与法官的权限,改革院庭长层层批案把关的旧传统,防止院庭长放任法官独断专行的新弊端,确保公正裁判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推进人员分类改革。健全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细化岗位职责,构建以法官为核心的司法资源配置模式。结合员额空缺和案件数量等实际情况,遴选第二批员额法官5名,全院员额法官达53名,形成了一支审判经验丰富、年龄和学历结构合理的精英型法官队伍。选任包括法官助理在内的司法辅助人员67名,同时确定司法行政人员12名,增强人员与岗位的匹配度,优化办案辅助力量。进一步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配套政策措施。

深化单项改革试点。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将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依法予以立案,当场立案率达99.8%。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将13个内设机构整合为10个,初步实现扁平化管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庭审实质化,突出审判程序在刑事诉讼中的中心地位,定罪证据必须经过法庭质证;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89人次。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审结“认罪认罚”刑事案件270件,占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51%。

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妥善办理民生案件。审结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工伤保险待遇等劳动争议案件543件,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对“三农”案件的审理,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39件。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对涉民生案件快审快执,审结重庆璧山红旗煤焦责任有限公司、重庆市帅美鞋业有限公司、长城运输公司等10余起集团性劳动争议案件,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全年执行劳动争议案件871件,兑现工资2672万元。

着力深化便民举措。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以新建审判业务用房为契机,改善基础设施设备,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集约化、全方位”的诉讼服务;拓宽服务空间,优化司法文书电子送达及网上预约立案、查询等网上诉讼服务功能,推动线上、线下诉讼服务同步转型升级。依托便民诉讼网络,开展巡回审判132次,将司法服务送到家门口。落实司法救助,为357件案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69.56万元,保障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继续实行来院律师免予安检制度,让其直接进入法庭。保障律师的代理权、辩护权,落实律师调查令制度,共发布律师调查令189份。

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参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推动社会矛盾源头治理。探索便民诉讼网络与基层综治网络融合发展,聘请镇街综治专干为便民诉讼联络员,统一培训120余人次,提升调处纠纷技能。加强与人力社保局、保险行业协会、交巡警支队、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委托调解机制,深化人民调解,院机关及两个人民法庭6名“专职调解员”调解结案668件。

依法化解涉诉信访。深入实施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建立健全信访案件跟踪、督办机制,及时化解涉诉信访。畅通网上信访渠道,加强对案件办理的监督,依托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在璧信访人可通过视频直接对接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办理并回复院长邮箱邮件25件,坚持每周三为院长接待日,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全年受理群众来信71件次,接待来访47人次,所有来信来访都做到了认真办理、及时回复。

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理解和把握十九大报告中蕴含的法治精神,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实处。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配强党支部负责人,新发展党员2名,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现业务与党建工作一手抓。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共计260余次。

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围绕建设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队伍目标,不断提升干警综合素能。搭建岗位锻炼平台,实施青年司法人员一线办案岗位磨砺计划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大力建设学习型法院。坚持开展法官论坛、专家讲坛、全员轮训,实行院庭领导带头办案、示范庭审的带教机制,组织司法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学习、轮训310人次。凝心聚力推动创先争优,司法宣传工作连续两年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审结的《姜某诉重庆恒益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鼎兴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获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二等奖,《重庆鼎鸿物流有限公司诉王某、杨某不当得利纠纷案》被市高法院确定为全市法院参考性案例。

深入推进司法廉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各部门及重点岗位逐一梳理廉政风险点,构建符合审判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院领导带头、专职部门牵头、廉政监察员参与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全院性决策、制度等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强化审务督察和案件评查,重点围绕工作秩序、窗口服务、审执过程开展督查128次,通过网上评查与书面评查相结合开展案件评查11000余件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抓纪律不松懈,严肃问责不手软,坚决惩治司法腐败,2017年我院未发现违纪违法情况。

六、依法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进法院工作

积极接受法定监督。始终坚持区委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重大事项向区委汇报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梳理去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意见建议40条,书面回复办理情况,办结率、满意率100%。开展“见证·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120余名代表委员现场监督指导执行工作。继续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633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认真办理抗诉案件2件,办理检察建议2条。

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深化司法公开,确保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的监督。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公开生效裁判文书7489份,上网率100%。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向“四大平台”转换升级,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利用互联网直播庭审27次。及时组织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开展微博庭审直播,对重大司法政策、举措公开进行司法发布,共开展微博庭审直播10余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结果,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理解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能力有待提高。随着社会风险不断增多,社会矛盾不断加剧,人民群众对司法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法官提高庭审驾驭、化解纠纷等能力以满足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二是改革配套措施需要完善。司法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宏观制度上有待完善,操作层面上有待细化,审判团队建设、法官职业保障等方面需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三是“智慧法院”建设有待加强。我院现有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与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智慧法院”标准尚有差距,尚不能适应执法办案工作的新需要。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院将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区委工作目标,主动认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着力强化执法办案,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一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讲政治、顾大局放在首位,坚决拥护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头脑高度清醒、政治坚定自觉、行动对标紧跟,做到学思践悟,把科学理论转化为指导实践的强大力量。

二是立足职能服务大局,进一步彰显司法担当。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依法化解各类经济纠纷,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深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建设,提升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大法官以案释法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三是深入践行为民宗旨,进一步传递司法温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增强司法为民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探索信息化时代下司法便民利民新机制,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推进巡回审判常态化,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提高基层群众司法参与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努力确保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四是继续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释放司法活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审判团队组建运行,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深入推进绩效评估管理机制建设等工作,把改革不断引向深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员额法官退出、惩戒机制,压实办案责任,以司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激发审判活力。深化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五是全力打造过硬队伍,进一步夯实司法根基。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法官准入,加强法官在职培训,努力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切实增强法院队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建工作部署,狠抓党员队伍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审务督察、政务督察力度,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防控廉政风险,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六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牢固树立监督意识,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联系人大代表制度,邀请代表视察工作、旁听庭审,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加司法透明度,提高司法民主性。

各位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区政府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增强“执法办案”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为建设好重庆的生态宜居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区、乡村振兴先行区,深度打造和美璧山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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