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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7日在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20-01-16
来源: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7日在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宏宇

各位代表:

我代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全年受理案件19086件,审执结17308件,同比分别增长11.27%、12.61%;涉案标的额65.95亿元;员额法官人均收案360件,结案327件。在努力快办案的同时,竭力办好案,改判发回重审案件21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降低0.12个百分点;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2.95%,同比上升1.02个百分点。

一、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501件,审结492件,判处罪犯590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审结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案件24件,判处29人。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非法制造枪支、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案件94件,判处94人。保障金融秩序健康稳定发展,审结信用卡诈骗、持有使用假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5件,判处10人。惩治侵犯群众财产权益犯罪,审结盗窃、诈骗等案件217件,判处284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8件,判处8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累计适用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247人,减少社会对立。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审结涉恶案件7件,判处罪犯20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大对恶势力财产处置力度,判处罚金89.7万元,追缴恶势力违法所得101万元。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加大对“黄赌毒”犯罪案件打击力度,审结容留、组织卖淫、贩卖**、在农村地区开设赌场等案件108件,判处罪犯141人,净化社会风气。

发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用。时刻紧盯安全稳定工作不放松,严格按照“三同步”原则,分析研判重大敏感案事件、网络舆情18件。加强重大案件风险防控,妥善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件,涉案金额1.96亿元,被害人数280余人。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范,审理涉“职业放贷人”向不特定多数人发放贷款的民间借贷系列案件149件,涉案金额40余万元;总结提炼审判经验,出台《关于涉疑似职业放贷人的民间借贷案件办理指南》,加强民间借贷案件的审查甄别,防范职业放贷人利用诉讼程序将非法利益合法化,促进辖区金融秩序健康发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审判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坚定不移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

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紧扣当前经济形势发展需要,找准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审结涉及买卖合同、股权纠纷、合伙协议等商事案件3034件,涉案金额22.8亿元。持续开展“审务进园区”“法官进企业”活动,巡回审判5次,现场调研民营企业12家,针对民营企业在生产发展中的涉法涉诉问题,开展精准司法服务,帮助企业提升依法治企能力。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实现,依法兑现739家民营企业债权3.56亿元。为帮助企业化解债务危机、恢复生产,积极争取市高法院发文,明确全市中基层法院管辖的璧山区某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为被告或者被申请人,涉及借款合同、运输合同、担保合同等案件由我院集中管辖。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审理破产案件9件。强化府院联动,积极争取区政府支持,建立区级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设立区级企业破产专项资金,确保破产工作顺利进行,推进全区经济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服务保障社会治理创新。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参与和促进社会治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党建引领、小区治理”试点,党员干部回居住小区报到并接受党组织指导开展工作,直接参与小区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宣传,进社区巡回审理典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案件6次,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实现法院党建力量、党建资源推动社区服务质量和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效果双提升。深入推进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实践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租房配租、食品安全等民生问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提出20件司法建议,获得积极反馈,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城市提升。贯彻落实市高法院《人民法庭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加大司法资源投入力度,审理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涉农案件27件,为乡村振兴、“三园”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扎实开展对口扶贫,推动“法治扶贫”与“产业扶贫”互融互促,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立足审判实际,从法律法规、政策适用等方面开展实地调研,为农村“三变”改革顺利推进注入司法智慧。审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161件,依法制裁违法分包、偷工减料等行为,促进辖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首次通过司法裁决准予执行、行政部门实施强拆的方式,依法妥善处理了地铁1号线璧山站周边涉强制拆除的土地行政决定案件2件,有力保障了地铁1号线换乘枢纽及连接线项目顺利推进。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法治需求

发挥司法保障民生作用。审结教育、医疗、产品责任、物业等领域涉民生案件1013件,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劳资关系和谐,审结劳动争议纠纷案件448件,为劳动者追回报酬901.5万元。重视群众信访反映,坚持每周三“院长接待日”制度,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接待群众来访192次,办结并回复“院长邮箱”来信64件,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坚持法德融合,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和治疗功能,完善家事调查、婚姻冷静期等制度,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70件,无一件因家事纠纷诱发刑事犯罪,司法裁判引领社会风尚的积极作用有效发挥。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对判刑的未成年人定期回访,引入“向日葵”社工组织,主动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帮扶和心理疏导,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9年,我院获得全国妇联授予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50件,其中以行政机关败诉、主动变更行政行为、与当事人和解撤诉等方式结案14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审查行政非诉案件276件,裁定准予执行173件,其中适用“裁执分离”制度裁定由行政机关具体实施2件。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开展常态化司法咨询指导,对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供司法咨询30余次,参加联席会议20余次,完成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培训4批200余人次,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发出出庭应诉通知书75份。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坚持“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实现后不放松,受理执行案件7150件,执结6357件,执行到位金额16.73亿元。深入推进“三中心一场地”建设,切实提升执行质效。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将6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者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强力开展“2019·迅雷”行动、重点复杂案件清理专项行动、“利剑2019·三集中专项行动”,全年采取搜查措施51人次、司法拘留96人、强制腾退房屋46处、扣押车辆15台。发挥信用惩戒功能,限制高消费4645人,公开2348名失信人员信息,促使1289人主动履行义务。深入运用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加快涉案资产处置,网络司法拍卖337件,成交139件,成交额1.19亿元,有效降低财产变现中介服务费用,提高了权利人债权兑现比率。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步伐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贯彻市高法院“1+18”司法责任制改革,有效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深化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审判长联席会、专业法官会议的咨询服务和前置过滤功能有效发挥。完善新型审判团队建设,明晰法官助理、书记员权责,让员额法官集中处理审判核心事务。落实人员分类考核,进一步激发工作积极性。继续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作用,院庭长直接审理案件4713件,占结案总数的27.23%,确保审判业务骨干回归审判一线。加强员额法官队伍建设,遴选法官5名,充实审判力量。圆满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减少内设机构3个,现有内设机构10个、派出法庭2个及监察室,机构设置更加高效合理。

深化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细化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清单,明确“四类案件”监管方式,实现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管统一。强化案件评查,采取重点评查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与一般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评查案件387件次,依法追究相应司法责任,确保法官权力受监督、不走偏,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完善法官办案进度指引,常态化分析审判运行态势,为法官有序结案、质效双升指明方向。探索建立类案检索报告机制,以研判成果为依据出台规范性文件9件,形成典型案例3件,在统一裁判尺度上取得良好效果。规范案件审限审批,继续坚持长期未结案件督办机制,加速案件流转,严控案件隐形超期。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坚持以庭审实质化为核心,以证人出庭作证为抓手,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落实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案件3件,要求侦查机关补正瑕疵证据160余条,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案件63件,有效保护刑事被告人合法权益。深化“分调裁审”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同比减少8.5天,推动民事案件办理提速增效。增设“跨域立案”窗口,建立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加速实现立案服务异地办理,方便当事人诉讼,自开通1个月以来,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实施“跨域立案”8件。

五、深化多元解纷体系建设,提升现代化诉讼服务水平

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讲话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诉源治理”要求,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努力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将便民诉讼、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与基层综治相结合,选取综治专干为便民诉讼联络员,协助立案、调解、送达、执行和化解涉诉信访等,将基层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在诉前。强化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加强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证处、妇联、交巡警支队等部门对接,联合出台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促进保险赔偿、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继续推进驻院调解室建设,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诉前委派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1658件,调解成功1220件,司法确认调解协议540件。延伸人民法庭职能,在正兴镇、七塘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34次、以案说法10余次。

健全现代化诉讼服务格局。出台《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实施方案》,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诉讼服务。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完成派出法庭全部审判庭信息化改造并新增2个互联网庭审直播点位,全院庭审直播点位已达22个,直播庭审2578场。全面实施电子签章,完成证人保护系统建设。深入运用“工伤案件智审平台”审理53件工伤认定案件。深化“四易”平台运用,网上立案542件,网上电子送达1152件,通过“易解”平台网上委托调解973件。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根本保证,坚决将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安排及区委工作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切实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研讨1周、支部学习56次,围绕农村“三变”改革等10个主题开展专题调研,领导班子、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各党支部共查摆问题132个,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抓好整改落实。

深化司法能力建设。以干警素能提升为目标,根据不同审判领域、不同岗位职责,有序开展分类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7期436人次。提升司法理论研究能力,在各类省级及以上司法调研刊物、平台公开发表案例及调研文章14篇,其中李某要求行政机关履行听证职责一案入选重庆市行政诉讼十大案例。凝聚法院精神内核,组织干警拍摄原创微视频《深情表白伟大祖国》,被“学习强国”平台采用,展现干警良好精神风貌。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定力,强化担当,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继续实施廉政监察员制度,对法官和其他监察对象在审判作风、执法活动、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从严查处违纪案件3件,给予5人政纪处分。深入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筑牢防范化解廉政风险“防火墙”,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审务督察26次,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加强内部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七、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凝聚法院工作发展强大合力

自觉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的根本动力,是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区法院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每半年向区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法院工作,开展代表联络活动6次,邀请各级代表见证执行、视察工作、观摩庭审等活动34人次,办结代表建议1件、代表意见31条。认真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区政协通报工作,办结委员意见24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讨论案件3件,受理抗诉案件28件,办理再审检察建议4件。积极拓宽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面向社会公开增选78名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全年参审案件1157件。主动接受媒体舆论监督,邀请市、区两级媒体报道法院案件审理、执行活动、普法活动10余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裁判文书10777份,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司法公开信息1200余条。

各位代表,区法院取得的各项成绩,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结果,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案件“去存量、抑增量”依然面临很大压力。二是“诉源治理”工作融入社会综合治理的程度不够、力度不足,联动效应还需增强。三是现代化诉讼服务水平、部分法官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区法院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

一是坚持新理论武装,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努力把初心书写在司法活动中,把使命落实在审判岗位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引向深入。

二是坚持新思想引领,全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主动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通过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提升民商事审判工作水平、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途径、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等举措,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发挥和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作用,助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深化“诉源治理”,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三是坚持精准化服务,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群众立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便民措施,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妥善化解涉民生领域纠纷,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四是坚持深层次改革,努力实现更高层次公平正义。全面精细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审判权力运行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推进繁案精审、简案快办,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积极推进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深度运用,全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五是坚持新时代要求,持续提升法院队伍新形象。以更严要求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更高标准加强法官职业能力建设,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切实提高法官队伍执法办案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在服务新时代改革发展大局中,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坚定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区政府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砥砺奋进,为推动璧山“努力成为全市落实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区先行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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