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2018年1月11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时间调整为2018年1月18日至21日,在区文化艺术中心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