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政府办公室已牵头制定区优秀企业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及相关评选办法,并于2019年4月26日提交区委常委会审定,将于近期出台。”
“我局已于2019年3月18日组建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并将通知印发至各单位,主动了解掌握民营企业法律需求,为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4月28日上午,在璧山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当会议听取和审议完区政府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后,区政府及经信委、司法局等10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一一就本次专题调研中反映的部分问题作现场答复。
“增加这样的‘自选动作’,其目的就是及时回应企业期盼,增强评议工作实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强向记者介绍。
现场“答题”
“经研究,将充分发挥镇街和高新区属地管理原则,在为企业服务、优惠政策宣传等方面实施全覆盖;尽快建立璧山区招商引资‘首问首接’管理系统;主动宣传介绍本部门公开信息,方便企业、群众及时知晓,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是日上午,当主持人陈强的“下面,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本次专题调研中反映的部分问题作现场答复”话音一落,区政府副区长万永生首先登上报告席,就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区政府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专题调研中发现的诸如“对规下企业关心不够”“机构改革后,企业对其职能不清楚,经常‘跑冤枉路’”等问题及建议,一一做现场答复。这既是对今后工作的一种承诺,也是积极回应问题的一种表态。
随后,区经信委、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委和区司法局等10个部门的负责人也一一上台,对专题调研中发现的针对本部门提出的相关问题及建议,一一予以了现场答复。
“这样的现场答复问题,要求部门既要对自己的工作熟悉,也要对今后的工作有一个积极、端正的态度,切实为企业解决问题。”区经信委党委书记叶太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对调研中发现的这些问题,既要及时解决,也要未雨绸缪,并出台一些相关政策和措施,还要将上级出台的相关政策及时在璧山落地。
会上,区教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等其他14个部门,也向会议作了书面答复。
调研“问题”
璧山区人大监察法制委主任委员廖福容介绍,为做好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评议,区人大常委专门成立了5个调研小组,分别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部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人员,从3月下旬到4月中旬,采取走访调研、座谈调研、听取汇报、问卷调查、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重点围绕区政府在推进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中政策措施落实、依法履职、优质高效服务、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四个方面12项重点内容进行了调研。
“此次调研非常注重调研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范围涵盖第一、二、三产业的民营企业。”廖福容介绍,在调研过程中,大家既注重听取外来企业的意见,也注重听取本土企业的意见;既注重听取较大规模企业意见,也注重听取中、小、微型企业的意见。五个调研小组共计对258家民营企业进行了走访和座谈,收集问题及意见建议160件,归类整理后交由政府及部门单位办理答复的问题及意见建议73件。
此外,区人大常委会还与各镇街人大上下联动,对全区民营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普通员工、个体工商户、企业协会负责人、人大代表等多类人群开展了问卷调查,共计发出调查问卷622份,收回调查问卷597份。
“会前,区人大常委会对调研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并将问题一一向相关部门认真交办,同时积极沟通协调。”陈强介绍,为节省时间、体现重点、提高效率,本次常委会会议只选取了“企业反映比较集中、问题具有代表性”的10个承办部门进行现场答复。
重在“解题”
“但是,仍有一些部门在答复问题时敷衍塞责,没抓住问题的重点,这不仅仅是态度问题,而是没把服务企业的宗旨真正放在心上、没放在工作中的首要位置。”在主持会议时,陈强毫不客气地批评说。
陈强介绍,增加“现场答复”这一“自选动作”,主要是调研中发现有很多问题,如果按照既定的评议方案,将审议意见交由政府和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在办理答复的时效性和取得的效果上可能难以让企业满意,也不利于企业反映的一些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得以解决。“现场答复旨在让交办的问题精细化、承办的部门和单位明确化、整改的措施和时限具体化,以此传导工作压力,增强监督实效”。
“会上还专门邀请了10家企业代表参会,就是通过现场答复企业所期所盼,解决好企业反映的‘个个事’,表明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大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坚定决心,展示我们重视民营企业发展的鲜明态度。”陈强说。
“这种形式非常好,看出了为企业真正解决问题的决心,增强了我们更好发展的信心。”列席会议的统一企业代表雷建兵,道出了所有企业的心声,“在调研阶段我们提出的问题,现在都已解决,在答复中也予以了体现。回去后,在和企业家朋友们交谈时,一定会把这些好消息告诉他们。”(张双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