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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五届〕第45号
2019-06-03
来源:重庆人大网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45号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重庆市第十一届村(居)民

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2019年5月31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作出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村(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村(居)民委员会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的要求,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将重庆市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调整到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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