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区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区监委报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请审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亲自部署、亲自督战,明确要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区监委依法履职,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全力保障我区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情况
区监委紧紧围绕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监督,严厉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2018年至2020年专项治理期间,全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70个,组织处理263人,立案查处18人,其中,2018年查处问题93个,2019年查处问题41个,2020年查处问题36个,呈逐年下降趋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整体向好趋势进一步凸显。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扛起使命担当
树牢政治意识。区监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以赴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强化政治担当。把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重大政治任务,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年工作方案,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大局大势,坚持年年有重点、年年有聚焦,2018年聚焦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精准监督,2019年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精准监督,2020年聚焦脱贫攻坚收官阶段各项任务精准监督,并通过专项督查、开展“回头看”、查处通报等方式,推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压实政治责任。坚持传责督责促履职尽责,坚持健全机制促工作落实,制定扶贫领域监督《区级部门协作配合制度》,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追责问责等机制6项;坚持听取重点部门、镇(街道)工作情况报告,全覆盖约谈15个镇(街道)及8个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约谈15个镇(街道)脱贫攻坚分管负责人,面对面传导压力;区监委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调研29次,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5个镇(街道),督导抓好脱贫攻坚,有效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坚持把专项治理作为各监察机构的重点工作,每季度细化任务、听取进展、通报成效,区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全覆盖调研督导派驻(派出)机构工作,先后约谈监察机构负责人37次,有效传导压力压实监督责任。
(二)强化精准思维,尽锐出战做实监督职责
“3+3”模式凝聚监督合力。不断加强纵向联动,“机关部室+派驻(派出)机构+村(居)监察监督员”三方力量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以钉钉子精神做好扶贫领域常态化监督。不断加强横向协同,“区监委+区精准脱贫攻坚办、主管部门、其他监督部门”三张联动监督网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以绣花功夫推进重点领域监督。2018年以来,先后与巡察、财政等部门开展联动监督6次,推动各级各部门把工作落实落地。
下沉力量延伸监督触角。建立监察干部联系村(社区)制度,区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联系3个村(社区),3名副主任包干联系3个脱贫村,委机关干部“一联一、一联二”全覆盖联系191个村(社区),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坚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危房改造户、老党员户必走访,查看扶贫以及其他民生领域工作情况。2018年以来,全区监察干部累计走访群众5000余人次,发现并处置各类问题600余个,有效保障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
“三张清单”做细日常监督。建立“派驻机构季度工作派账单、重点工作监督任务清单和派驻(派出)机构《监督十二条(试行)》”三张清单,围绕落实“四个不摘”“两不愁三保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分别明确长期监督任务、阶段性监督任务。2018年以来,先后印发清单22次,以“清单式”管理、“销号式”落实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特别是2020年围绕脱贫攻坚收官阶段各项任务落实,制定《监察干部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任务清单》,细化监督任务21项,组织全区监察干部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680户,并当场反馈问题、事后跟踪整改情况,推动各级各部门把责任再落实、工作再落细。
科技手段助力精准监督。扎实推进基层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工作,通过录入比对资金项目、核查公示涉权事项,利用大数据精准查找扶贫领域优亲厚友等问题,调查处理问题21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4人。
(三)坚持靶向施治,竭尽全力维护群众利益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推动解决贫困群众关心问题。围绕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采取入户走访、专项督查、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主责部门摸清基本情况,逐项整改问题,逐户对账销号,确保不留死角。2018年以来,先后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集中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11次,助力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全区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资助8万余人次,完成危房改造419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费用自付比例在10%以内、重特大病及慢病门诊费用自付比例在20%以内。
聚焦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专项监督维护群众利益。围绕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通过约谈提醒、提出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主责部门加强监管,并针对重点领域采取数据比对、交叉检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着力发现并惩治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2018年以来,围绕扶贫资金、低保、教育扶贫、困难群众春节慰问、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先后开展了5个专项监督,督促整改问题62个,切实维护好了群众利益。
聚焦脱贫质量更高成色更足,推动纠治各类问题。聚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列问题整改监督任务清单,督促镇(街道)、部门一体抓好问题整改和脱贫攻坚任务落实。2018年以来,先后开展监督检查9次,推动主责部门、镇(街道)累计整改问题300余个。坚决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推动各级各部门以严实深细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2018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0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3人。
(四)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不懈推进“三不”机制
严肃查处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畅通“信、访、电、网”等渠道,广泛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坚持优先办理、直查直办、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先后起底问题线索2次,对处置情况开展“回头看”3次。专项治理期间,共处置问题和问题线索227个,通报曝光典型问题92个,持续释放严的信号。
建制堵漏增强“不能腐”的约束。围绕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主责部门制定、完善《璧山区脱贫攻坚部门联动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扶贫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机制,并强化制度执行,坚决“打补丁”“堵漏洞”。选取8个扶贫领域问题开展“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工作,督促整改问题15个,推动完善制度4个。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把扶贫领域项目资金作为监督重点,细化风险排查、事前告知等措施4项。
警示教育提高“不想腐”的觉悟。注重正面引导,加强法律法规以及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制作廉政微视频,引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自律自觉。注重反面警示,选取44个案例编印警示录3期,在网上警示教育阵地曝光忏悔录、检讨书,开展扶贫领域“以案四说”260余场次,1.2万余人次受到教育,引导干部知止存畏。
二、工作中的初步体会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具体指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与支持,得益于全区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得益于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参与。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初步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根本保证,开展专项治理,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专项治理,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根本政治立场,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以务实举措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回应群众关切,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好惠及群众。
三是必须坚持精准思维。开展专项治理,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核心要义,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标本兼治,把精准监督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和各环节。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工作中也还面临着一些挑战和不足:一是作风建设任务依旧任重道远。个别干部仍有“好人主义”等惯性思维,执行政策规定不严,违规行为偶有发生。二是对重点领域监督需持续加强。部分资金密集的民生领域廉洁风险仍较大,需持续跟进监督,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三是监督方式需进一步拓展丰富。随着乡村振兴全面推进,政策、资金、受益对象越来越多,传统“望闻问切”监督难以完全满足现实需要,探索运用科技等手段开展监督需加大力度。四是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需要,精准发现问题线索能力有待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秉持追求完美态度,不断深化专项治理成效。梳理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的监察干部联系村(社区)、清单式监督等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坚持。通过约谈提醒、听取汇报等方式持续压紧压实镇(街道)、部门责任,促进更好落实民生工作。紧盯民生领域政策、项目,采取“小切口”方式,以“啄木鸟”精神,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资金项目开展监督检查,聚焦关键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深化专项治理成效。
(二)铆足滚石上山劲头,持续监督巩固脱贫成果。围绕落实“四个不摘”、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等工作,持续优化“3+3”监督模式,持续优化基层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工作,坚持“一线”跟进,做实“贴身”监督,督促镇(街道)、部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让群众幸福感更可持续。
(三)贯彻稳中求进方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完善监察监督与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有效衔接机制,进一步贯通融合、上下联动,加强对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着力发现并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形成震慑。做好问题查处“后半篇文章”,常态化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更好发挥标本兼治功能。
(四)坚持从严从实要求,加强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深化全员培训,抓好日常教育,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严格执行监督执法相关规定,自觉接受最严的约束和监督,持续整治“灯下黑”,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铁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监委将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砥砺奋进、拼搏实干,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