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献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听取了区法院《关于提请审议王玲玲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的议案》、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区科技局《关于本届以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区国资中心《关于本届以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补选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璧山区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区法院和区检察院《关于2025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刘波同志辞去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表决了常委会《关于接受刘波同志辞去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刘波等2名同志辞去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表决了常委会《关于接受刘波等2名同志辞去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并进行表决。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张献强指出,开展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的重要法治监督举措。希望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持续深化《条例》的普法宣传,统筹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建强基层执法队伍,全方位提升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久久为功守护碧水清流,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张献强强调,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希望区科技局、区国资中心以此次评议为契机,全面梳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深入剖析问题成因,逐项细化整改举措,能够即时整改的立行立改、迅速落实;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要细化任务书、明确时间表、压实责任人,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推进整改。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忠、董其鑫、谢玉红参加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张川,区法院院长关倚琴列席会议。
(朱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