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D2CQ201907310034 | 璧山区大路街道政府背后3-4家皮鞋加工作坊机器排放噪音,存在胶臭气味;凌晨5点至22点人为喧哗、关卷帘门噪音扰民。希望搬离。 | 璧山区 | 噪音,大气 | 经大路街道、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支队现场核查,大路街道政府背后现有两家皮鞋作坊,现场调查时,两家均在正常生产。一家为吕兴华皮鞋厂,一家为璧山区瑞源皮鞋厂。 吕兴华皮鞋厂位于天星街23号,主要生产劳保皮鞋,生产工艺流程为:下料—制帮—上线—打磨—成品,主要设备有:打帮机2台、烤箱1台。现场调查时,有8名工人正在作业。该皮鞋厂已对劳保皮鞋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备案号为201850022700001137。8月1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其外排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8月2日,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其外排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璧山区瑞源皮鞋厂位于天星街17、19、21号,主要从事皮鞋帮面的生产,生产工艺流程为:外购下好的皮料—挽边—帮工缝合—成品,生产设备有:打帮机45台、小冲床2台、挽边机2台。现场检查时有27个工人正在作业。该厂在挽边过程中使用粘胶剂,粘胶剂和皮料散发一定气味,缝合过程中使用打帮机时产生一定噪声。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其外排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超标。因该厂已于2019年8月2日停产并承诺搬迁,因此第三方监测机构未能实施废气监测。 经区消防支队现场检查,上述两家皮鞋作坊作业场所均不涉及“三合一”,其消防通道畅通,且灭火器设施完好。 | 基本属实 | 1. 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告知吕兴华皮鞋厂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高声喧哗,夜间二十二点至次日凌晨六点、中午十二点至十四点不得从事高噪音作业影响周边居民。 2. 大路街道、区生态环境局督促吕兴华皮鞋厂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 区生态环境局将对璧山区瑞源皮鞋厂噪音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大路街道督促其尽快搬迁。8月5日,大路街道现场检查,瑞源皮鞋厂机器设备已全部搬迁。 4. 大路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若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 无 |